每每拿到嫌疑人的電話號碼,我們隊都會用專門的微信加嫌疑人,頭像用的是我前前女友,重點是每回都讓我來聊,逗嫌疑人上鉤。壹定要有那種欲迎又拒,假裝很忙其實不忙的感覺有沒有!最成功壹次:夜裏12點左右,讓壹個犯罪嫌疑人打車從另壹個城市打了1小時的車到約好見面的賓館,把還處在興奮狀態的嫌疑人成功抓獲。不要問我為何這麽有經驗,說多了都是淚。看法嘛,這其實就是壹種抓捕手段,總比三天三夜的蹲守要有效率得多,不存在任何釣魚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