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私服是違法的。私服是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非法獲得服務器端安裝程序之後設立的網絡服務器,本質上屬於網絡盜版,而盜版的結果是直接分流了運營商的利潤。相對於官服而言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以不正當手段獲得遊戲服務器端安裝程序之後設立的網絡服務器,屬於網絡盜版的壹種,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私服存在的主要目的同官方服務器是壹樣的,都是向玩家收費以獲利。構成作品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第壹,具有某種精神方面內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種思想或者美學方面的精神內容;第二,上述精神內容需要通過壹定的表達形式表達出來,停留在大腦裏的構想還不能稱作作品,必須要要有具體的表達,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產生出來,但是否像錄音或者寫作那樣保存下來還是像歌唱或者演說那樣即興而作轉瞬即逝的,在所不論;第三,要具有獨創性,即通過個體的智力勞動完成的作品,顯然,抄襲的就不算了。現代人創作作品顯然不可能是空中樓閣,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經創作的作品或者已經處於公***領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為素材進行創作,這種方式的創作完成的作品,該創作者僅就其獨創的部分享有版權,這種獨創部分可以理解為其獨創的片斷以及作品作為壹個整體的存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修正案》 二十、 將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修改為:“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