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軟件設計師是指能根據軟件開發項目管理和軟件工程的要求,按照系統總體設計規格說明書進行軟件設計,編寫程序設計規格說明書等相應的文檔的實用性人才;而程序員指的是從事程序開發、程序維護的基層工作人員。
2、工作職責不同:軟件設計師主要職責是組織和指導程序員編寫、調試程序,並時軟件進行優化和集成測試,開發出符合系統總體設計要求的高質量軟件;而程序員主要負責軟件項目的詳細設計、編碼和內部測試的組織實施,對小型稱件項目兼任系統分析工作,完成分配項目的實施和技術支持工作。
3、擁有壹定的編程能力的都能稱為程序員,不需要考證;而軟件設計師需要通過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的中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