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的定義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規定,計算機程序是指為獲得某種結果,可以由計算機和其他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設備執行的編碼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動轉換為編碼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者符號語句序列。同壹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是同壹作品。
原創節目
編寫壹個程序來生成另壹個程序的過程稱為元編程。它可以用來使程序根據給定的數據生成代碼。單個程序可能不足以代表給定數據的所有方面。對於壹個程序來說,分析這些數據並生成壹個新的程序來處理這些數據的所有方面可能更容易。Lisp是支持這種編程模式的編程語言的壹個例子。
神經網絡
存儲在神經網絡中的權重是壹種數據。正是這些權重數據與網絡的拓撲壹起定義了網絡的行為。通常很難定義這些數據代表什麽,或者它們是否可以被程序取代。這個例子和其他與人工智能相關的問題進壹步檢驗了程序和數據之間的區別。
算法的定義
算法是指解決問題的嚴格方法,通常輔以某種程度的性能分析。該算法可以是純理論的,也可以由計算機程序實現。理論算法通常根據復雜程度分為不同的類別;所實現的算法通常被剖析以測試其性能。請註意,雖然壹個算法在理論上是有效可行的,但是壹個糟糕的實現仍然會浪費寶貴的計算機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