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壹位30歲的男性程序員,收入2600億盾(約7360萬元人民幣),也主動向越南河內市紙橋區稅務分局上交了180億盾(51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
據越南媒體采訪了解到,這些程序員的收入主要來自編寫嵌入式廣告應用程序。他們編寫的程序在被發布到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後,用戶只要下載或是使用該軟件,他們就會從嵌入軟件的廣告商那裏獲取壹定比例的傭金。
越南國家稅務總局的負責人表示,這些稅收都是基於個人主動申報,越南稅務部門還沒有開始對此進行專門的審查。但即便如此,2020年河內稅務局在對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個人征稅金額也比2019年增長了5倍。
在過去兩年中,越南已向從事互聯網編程人群征收了近1萬億越盾(約2.8億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這些稅主要來自於臉書和谷歌的廣告收入,是根據臉書和谷歌直接向個人或是通過廣告公司再向個人支付的傭金來確定的,因此比較透明,有據可查。
在筆者看來,程序員所編的應用程序其實也是專利技術的壹種形式,應該享受壹定的銷售提成。對照來看,我們的程序員卻更像是體力勞動者而不是腦力勞動者,難怪到了40歲就無人問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