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設計原則也是衡量編程工作質量的指標。
程序設計是給出解決特定問題程序的過程,是軟件構造活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程序設計往往以某種程序設計語言為工具,給出這種語言下的程序。
程序設計應遵循的原則
1、單壹職責原則:就壹個類而言,應該僅有壹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避免壹個類負責多個功能的實現,當發生更改時影響其他功能而致使復用成為不可能。
2、裏氏替換原則:派生類(子類)對象能夠替換其基類(父類)對象被調用。即在程序中,任何調用基類對象實現的功能,都可以調用派生類對象來替換。
3、依賴倒置原則:程序設計應該依賴抽象接口,而不應該依賴具體實現。即接口編程思想,接口是穩定的,實現是不穩定的,壹旦接口確定,就不應該再進行修改了。根據接口的實現,是可以根據具體問題和情況,采用不同的手段去實現。
4、接口隔離原則:使用多個隔離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要好。經常提到的降低耦合,降低依賴,主要也是通過這個原則來達到目的。
5、迪米特法則:壹個實體應當盡可能少的與其他實體之間發生相互作用。
6、開閉原則:程序的設計應該是不約束擴展,即擴展開放,但又不能修改已有功能,即修改關閉。
7、合成/聚合復用原則:在壹個新的對象裏面使用壹些已有的對象,使之成為新對象的壹部分,新的對象通過這些對象的委派達到復用已有功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