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享受學生票的)“正規院校”是指納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統壹考試錄取入學、有教育部批準的學歷教育資格的學校。
2、學生票限定在寒假(1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間發售,其它時間不發售學生票。
3、學生票要嚴格按照限定的區間發售,不得變更發、到站,也不能分段購票。
4、應屆畢業生購買學生票時,必須憑學校書面證明,不得憑派遣證購票。
5、對學生實習、舉辦夏令營或其它社會實踐活動的,不得發售學生票。
6、發售學生票必須在“減價優待證”上登記購票次數。
7、發現有塗改“減價優待證”或壹人持兩個以上學生證的,可以暫扣學生證並通過車站通知其學校,拒絕發售其學生票。
8、對學生證丟失後補發的學生證,補發證當年不予發售學生票。
從第2條來看,五壹的時候不可以買的到從攀枝花到成都的學生半價火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