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艘現役航空母艦(尼米茲級)
2艘導彈巡洋艦(提康德羅加級)
1至2艘攻擊型核潛艇(洛杉磯級)
1艘供應艦(多為薩克拉門托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4艘導彈驅逐艦(伯克級)
1艘護衛艦(佩裏級)
其航母戰鬥群的在實際使用時會有壹定量的變化,
在低威脅區巡邏或顯示武力時,壹般使用以1艘航母為核心組成的戰鬥群(稱為單航母戰鬥群),通常配有4艘防空型導彈巡洋艦、4艘反潛型導彈驅護艦和1~2艘攻擊型核潛艇。
在中等威脅區實施威懾時、制止危機和參與低強度戰爭時,通常使用以2艘航母為核心組成的戰鬥群(雙航母戰鬥群),配以8艘防空型導彈巡洋艦和驅逐艦、4艘反潛型驅護艦和2~4艘攻擊型核潛艇。
在高威脅區參與局部戰爭或大規模常規時使用以3艘航母為核心組成的戰鬥群,配以9艘防空導彈巡洋艦和驅逐艦,14艘反潛型驅護艦和5~6艘攻擊型核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