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情況分析:
1、碩士研究生考試準考證未註明允許攜帶計算器的考生,不能帶入計算器。
2、按照要求,只有參加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的考生允許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3、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是否可以使用計算器以準考證上的註明為準。
考研可攜帶的物品:準考證 、 二代身份證、黑色簽字筆、2B鉛筆 、小刀、膠水 、橡皮、直尺 、三角板、量角器、水杯、透明袋。
不能懈怠的文具
考研禁止攜帶的物品有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如果考生攜帶這些物品前往考場,壹定要在考試前交給監考老師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