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想法,同時,他有非常強的執行力。只要他有想法,他就會去嘗試。不管結果如何,他都會再試壹次。他曾經提出壹個非常簡單粗暴的理論,叫做第壹原理。簡單來說,思維是物理可以起作用的東西,所以他會去嘗試,因為他也提出了這個理論的兩個簡單例子。
1的例子是。電池組對於電動車來說很重要,因為成本在600美元左右,技術上也很難攻克。壹般來說,人會認為做不到就放棄,但是他從這個思路思考過,說,電池是什麽做的?不就是這些物質嗎?這些原料在市場上的價格只有80美元,從600換到80美元是非常可行的。於是他投入到自己的行動中,通過努力終於發明了電動車的電池組。
第二個例子,火箭都是上天的,搬到地面就不能起飛了嗎?只是從起飛的方式上換了個方向。壹個是水平飛,壹個是垂直飛向馬斯克。現實中規劃的1200 km/h的超高速列車就是從這樣壹個簡單的思維邏輯發展出來的,不然我們不但不感嘆馬斯克的成功,反而真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