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各種文章的原文:
《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組織定期檢測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每年至少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壹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檢查記錄應當完整準確,並存檔備查;
................."
消防站的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
指導消防監督、防火和滅火工作;
組織和指導公安消防應急救援工作;
組織、指導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訓練;
指導公安消防隊的業務和隊伍建設;
分管天津、沈陽、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中國消防協會。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