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學科類培訓包括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體育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主要包括目前中小學校校內已開展的體育培訓項目和即將在中小學校推廣的體育培訓項目。
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包括音樂(聲樂、器樂)、美術(含書法)、舞蹈和戲劇(含戲曲)等培訓項目。
科技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主要包括信息技術、編程、機器人、人工智能、科普知識等培訓項目。
其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包括演講與口才、主持、國學、思維訓練、記憶力訓練等培訓項目。
規範治理對象
1、已在教育行政部門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考試、助學輔導類機構(含專修學院等高等非學歷教育機構)。
2、面向中小學生的藝術、體育、科技、研學類機構。
3、招收3-6歲學齡前兒童的培訓機構。
4、面向中小學生的國學類機構等。
重點規範已領取辦學許可證的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和國-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非學科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