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國辦函〔2004〕33號)
3.4預警級別及發布明確預警級別的確定原則、信息的確認與發布程序等。按照突發公***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建議分為壹般(級)、較重(級)、嚴重(級)和特別嚴重(級)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法律依據: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第壹條為了規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
第三條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