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字符串1。input _ data(&;str 1);裏面只有壹句臺詞。
CIN & gt;& gtp 1->;p;將數據寫入NULL是非法的。
最簡單的解決方案是在創建對象時為P指針分配足夠的存儲空間。另外,為了避免內存泄漏,在銷毀對象時要釋放P指向的空間。
因此,類定義的前幾行被改為
{
公共:
String(){p=new?夏爾?[100];}//構造函數允許P保存100個字符。
~String()?{刪除?[]?p;}//我添加的析構函數其他代碼不變,對於妳的問題應該夠了,但是還有其他bug,比如兩個輸入字符串相同時,顯示不相等。請繼續調試這些問題,我只會解決完成後這個程序無法運行的問題。如果有必要,繼續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