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的可行性調查和系統方案設計。
2.擬定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發新結構和新技術,提高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和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開發、調試及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制造和裝配設計)檢查。
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機械設計基礎知識(鈑金設計)
2.熟悉塑料件、鈑金和壓鑄件的設計;即面向制造的設計;保證零件設計簡單,質量高,缺陷少,制造成本低,同時相應的模具結構簡單,易於制造加工。
3.熟練掌握產品的裝配設計技能;即面向裝配的設計;產品的組裝和產品的制造壹樣重要。產品的裝配應使裝配過程簡單、裝配效率高、裝配缺陷少、裝配成本低、裝配質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