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除了思想合格,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文化課和專業課知識,且在合格的基礎上還要參加規定的實習,並獲得合格,方能畢業。
2、在實習期間實行考核,實習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對表現突出者,可評為優秀實習生,給予表彰,記入成績單和檔案,並在畢業時優先向錄用單位推薦就業。
3、畢業學生必須參加畢業實習(參加高考、高職考的除外),畢業實習單位可由學校安排也可由學生家長自行安排。自行安排的同學在實習前必須將家長申請和實習單位接收實習確認書(必須蓋單位公章)交中專部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