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依據國家課程設置要求和本方案,結合辦學目標、學生特點和實際條件,制訂滿足學生發展需要的課程實施規劃,合理安排三年各學科課程,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開足規定的課時。
學校要充分挖掘課程資源,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學校要加強特色課程建設,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因地制宜,科學安排綜合實踐活動,發揮綜合實踐活動在促進學生發展中的獨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