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計劃
擬公開招聘編外人員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計劃數詳見《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3年12月17日以後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8年12月17日以後出生;“45周歲以下”為1973年12月17日以後出生;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7日。
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7日(***壹天),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定海區中心醫院人事科504室。(定海區人民南路30號);
(3)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並如實填寫《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考誠信書》(見附件3);
報考“駕駛員”招聘崗位的報名時應攜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駕駛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及車管所或交警隊所出具的近三年無重大及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掛號收費”和“打字員”招聘崗位的報名時應攜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護士”招聘崗位的報名時應攜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壹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1)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12月20日前通過定海區中心醫院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2)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面試通知書》,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壹個職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對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初定於2018年12月下旬,面試內容包括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相應專業能力等方面的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定海區中心醫院入職體檢》基本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考察階段,由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定海區中心醫院網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滿後,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電話通知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壹)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中國定海門戶網站(/)/子站導航/區衛計局/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
2、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壹般僅在定海區中心醫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中心醫院0580-2667203;
2、定海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580-202052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中心醫院、定海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1、定海區中心醫院0580-2667203
2、定海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580-2020523
1.2018年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第二批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
2.舟山市定海區中心醫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3.報考誠信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