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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瀘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中***四川省委組織部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19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壹)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按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余資格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也應於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壹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定向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考的職位,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外,以下兩類人員也可報考:壹是國家統壹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35周歲(1986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壹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6.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有關回避的規定。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除本公告已明確的時間外,報考者其他報名資格條件取得時間,均截止於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壹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職位及名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199名。招錄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條件等詳見《瀘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公招職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壹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壹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註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絡提示上傳近期(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信息表、準考證上使用,是參加筆試考試、資格審查以及面試的重要資料,如照片與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負。報考者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壹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盡早報名,避免資格初審不合格錯失改報其他職位的機會。因考生本人未及時關註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成功的,壹切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致電資格審查單位(職位表招錄機關聯系電話欄)進行咨詢。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並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於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壹減免考務費的考生,在通過資格初審後,於2022年11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時間到瀘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龍馬潭區龍馬大道壹段70號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遞交申請減免相應的證明材料,現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的手續。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人員,請撥打聯系電話(0830—3190016)確認後,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費用所需的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整

各職位確認繳費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不得低於5:1,其中敘永縣、古藺縣職位降低開考比例為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統壹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考生退費,或將報名時填寫了“同意調整到其他部門相同或相近職位”的考生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因無法調劑的或填寫了不同意調劑的,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考生退費。有關情況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於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壹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壹)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無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後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後加l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後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規定加分。考生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於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將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送交中***瀘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中***瀘州市委2號辦公樓二樓214辦公室)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5.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於2022年12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於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於申請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於2022年12月下旬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23年1月上旬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並列人員壹並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證明中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時發放的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相壹致)。

2.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壹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壹)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所有成績均完全相同,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時,則對最後成績並列的人員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按成績高低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含擬遞補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招本市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應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公告發布後至本次招考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各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在報考同壹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對確定的考察人選,由各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各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在報考同壹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後,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已公示的招錄職位如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壹)考試、體檢、考察並經公示合格者,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公示前被其他單位錄用,本人應主動向招考單位書面申請終止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任職,結合單位職數空缺情況進行。

錄用到鄉鎮機關職位的公務員,在鄉鎮機關的服務年限不得低於5年(含試用期);報考敘永縣、古藺縣縣級職位的,錄用後在我市的艱苦邊遠縣的縣、鄉鎮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報考敘永縣、古藺縣鄉鎮機關職位的,錄用後在我市的艱苦邊遠縣的鄉鎮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務員錄用工作接受監督,報考者可以向招錄機關、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建議。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處理。

九、本公告由中***瀘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聯系方式。

招錄機關政策咨詢電話見職位表。

監督電話:中***瀘州市委組織部紀檢監督電話0830-3116606。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瀘州市委組織部或招錄機關、考試機構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幹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附件: 瀘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及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原文標題:關於瀘州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FC55EEDDD5894F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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