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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介紹?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在2012年出版。那麽在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中有哪些技術要求?以下是中達咨詢小編整理相關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內容: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基本簡介:

壹、壹般規定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後作業。

3.機械進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註意限高,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

4.作業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築物的狀況,不得在距民房、通訊電纜、燃氣管道等周圍2米以內作業。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築物,並與溝槽邊保持不小於1.5米的安全距離。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時,應停止機械回轉並制動好後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系。

7.作業中遇到下列情況,就立即停止操作:

(1)區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可能。

(2)發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

(3)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出現其他不能保證作業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9.自行式機械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並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後,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1.機械設備在發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時,不得進入危險區域。與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安全距離的規定。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潤滑、檢查等作業。

14.機械作業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二、挖掘機

1.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壹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鬥運動範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後方可作業。

2.挖掘機駕駛室內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3.電動的單鬥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汕缸確認完好。

4.正鏟作業時,作業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面邊緣距離不得小於1.5米。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6.挖掘機適用於在黏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在爆破掘松後的重巖石內鏟挖作業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於鬥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鬥作業回轉半徑範圍內停留。裝車作業時,應待運輸車輛2這穩後進行,鏟鬥應盡量放低,並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廂內有人,嚴禁鏟鬥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鬥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並制動回轉機構,鏟鬥離地面宜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檔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時鏟鬥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10.作業時,必須待機身停穩後再挖土,鏟鬥未離開作業面時,海裏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鬥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時,作業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自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12.拉鏟作業時,鏟鬥滿載後不得繼續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時,應根據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壹般不得小於2米,反鏟作業時,必須待大臂停穩後再吃土,收鬥,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鬥落地並關閉發動機。

14.不得用鏟鬥吊運物料。

15.發現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作業。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鬥應向高坡壹邊。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築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築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下被拆除構築物之間留有構築物倒塌的空間。

18.作業結束後,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鬥,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19.作業後應將機械擦拭幹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水放凈(放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後方可離開。

三、推土機

1.作業前應檢查:各系統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堅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2.作業前應清除推土機街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米,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保養、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或檢修時,必須用方木將推鏟墊穩。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彎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於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於35度。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於10度。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並采取擋掩措施。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基並關閉發動機。

7.推土機向溝槽內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行駛。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米.嚴禁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10.是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壹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幹時必須註意樹幹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時,兩機前後距離應大於8米,左右距離大於1.5米。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

13.需用推土機牽引生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域內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14.作業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於空檔,然後關閉發動機。

15.作業後發布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反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16.作業後機械保養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平地機

1.作業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檔位置,檢查並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象,然後發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下沈方可啟動作業。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後方可切土。

3.在陡坡上作業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時,鏟刀應始終朝下坡方向伸出。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厘米。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6.各類鏟刮作業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壹檔。刮土和平整作業可用二、三檔,換檔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耙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7.平地機轉彎或調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並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後輪外側。在高速要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8.作業後平地機應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並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入在坑窪積水處。

9.作業後機械保養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裝載機

1.作業前應檢查發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就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鬥提升離地面50厘米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檔,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鬥動作,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鏟鬥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鬥載人。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的聲地上作業,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4.負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鬥從加強室頂上越過,鏟鬥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有人,不得用鏟鬥運物料。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應保持不少於2米的安全距離,並放置檔木擋掩。

6.裝堆保佑的砂土時,鏟鬥宜低速插入,將鬥底置於地面,下降鏟臂然後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鬥平穩作業,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固。嚴禁利用鏟鬥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檔滑行。

10.涉水後應立即進行連續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

11.作業後應將半截機開至安全地區,不得停在坑窪積水處,必須將鏟鬥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檔位置,拉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後,司機方可離開。

六、鉆孔機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於4米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2.作業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

3.鉆機作業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件完整,聯結牢固,正確。

(2)動力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電氣系統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卷揚機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定。

(5)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4.鉆機作業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厘米,並應固定。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後再進行操作。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註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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