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原則
總量控制、註重實績、擇優推薦、定向錄取、公正公開。
二、招生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者:
1.已註冊在越城區的運動員;
2.尚未進行運動員註冊且具有越城區屬中小學校學籍、幼兒園園籍的學生;
三、招生條件
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內參加區級及以上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計劃內比賽中獲獎的運動員,符合下列條件:
幼升小:在幼兒園階段參加由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體育局及以上主辦的比賽中獲個人前六名;由紹興市教育局、紹興市體育局舉辦的比賽中獲個人前二名;由越城區教體局主辦的比賽中獲個人第壹名的學生。
小學或小升初:在小學階段參加由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同舉辦的體育比賽中,獲浙江省及以上比賽個人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獲紹興市比賽個人前兩名或集體項目前兩名的主力隊員;獲越城區比賽個人第壹名或集體項目第壹名的主力隊員。
因疫情影響,2022年計劃內未舉辦的市青少年錦標賽和區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會比賽項目,且為區體育學校招生項目的,允許有特長的運動員經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聘用教練員和就讀學校校長***同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推薦,每名聘用教練員推薦名額不超過2名。區體育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可參加區體育學校統壹組織的素質測評,專項比賽成績按區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會第壹名成績計入。
集體項目指籃球、排球和足球三個項目,集體項目主力隊員身份證明須經主教練和校長***同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方有效。
以上獲獎如遇等獎獲取的,則以實際名次進行排列。
四、賽事及次序
1.全國比賽;
2.浙江省比賽;
3.浙江省學生陽光體育四項聯賽省級賽;
4.紹興市比賽;
5.浙江省學生陽光體育四項聯賽紹興市級賽;
6.越城區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會。
五、招生項目
田徑、遊泳、足球、羽毛球、網球、乒乓球、柔道、摔跤、拳擊、跆拳道、武術套路、蹦技、射擊、擊劍、國際象棋、國際跳棋、五子棋。
六、招生計劃
根據越城區體育學校體育運動項目建設需要,確定各項目招生名額,詳見《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招生名額計劃表》。
七、招生程序
集中推薦
1.凡符合推薦條件者,填寫《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運動員招生報名表》,經家長簽名同意;
2.由推薦校負責初審、匯總並填寫《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校長簽名並加蓋校公章;
3.以校為單位上交以下材料: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成績冊;
因疫情影響,獲準報名的運動員,須交經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聘用教練員和校長***同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的推薦材料;
集體項目主力隊員身份證明須經主教練和校長***同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
《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招生報名表》;
《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
報名及材料上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4日,聯系人:孟觀榮,聯系電話:15355529099。
統壹測評
推薦入圍對象均須參加區體育學校統壹組織的素質測評,測評時間、辦法及評分標準另行通知。推薦入圍對象如遇參加上級比賽沖突的,報經區體育學校同意,可延緩素質測評。素質測評和專項比賽成績審核累計總分必須達到60分。
審核錄取
越城區體育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素質測評40%和專項比賽成績審核60%累計總分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如遇總分相同的,以參加體育比賽取得的榮譽高者優先錄取,次序為全國賽事前6名→省級賽事前6名→市級賽事前2名→區級賽事第1名。如再相同,則以素質測評總分高者優先錄取。如素質測評和專項比賽成績均相同者,則以出生年月小者優先錄取,如仍壹致,則均予錄取。
擬錄用名單在區教體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按區教體局“區隊校隊”部分項目運動員學籍安排的相關決議落實運動員學籍註冊。異議查實或放棄錄取資格的,缺額不再遞補。
簽訂協議
錄取運動員,由區體育學校與運動員簽訂訓練、比賽協議,明確其在學習期間必須參加常規訓練和壹年二次的寒暑假集訓,並代表越城區或學校參加相關比賽的義務,並報區教體局體育科備案。若無故拒絕參加訓練及相關比賽以及尚未註冊過的運動員當年度未註冊在越城區者,則退回原學籍學校,並取消其高壹級學校體育推薦生資格。
八、“市隊縣辦”排球項目因市體校暫無初定名單,招生辦法另行制定。
九、本招生辦法由區體育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招生名額壹覽表
2.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招生報名表
3.2022年越城區體育學校“區隊校辦”項目運動員推薦匯總表
紹興市越城區體育學校
2022年6月20日
附件壹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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