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編程學習大全網 - 編程語言 - 寧夏加班工資標準規定,寧夏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政策解讀

寧夏加班工資標準規定,寧夏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政策解讀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那麽2018年寧夏加班工資如何規定的,寧夏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如何計算的,我整理了關於寧夏加班工資的相關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辦法》相關規定,以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若幹問題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為了進壹步規範值班、加班及值班、加班費發放的管理,本著“節約開支,控制加班,適度發放”的原則,制定本規定。

壹、值班、加班的範圍

(壹)值班:因為崗位需要,教職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或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從事規定職責範圍的值守,並且無法調休的工作。

(二)加班:因為工作需要,教職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或雙休日、節假日期間,處理緊急事務、突發事件,並且無法調休的工作。

(三)不屬於值班、加班的情形

1.各單位正常工作期間(含寒假、暑假)應當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安排教職工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期間完成的。

2.教職工在寒假、暑假、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期間參加閱卷、監考服務及其他活動有報酬的。

3.經學校同意外出開會、學習等享受有關補助的。

二、值班、加班安排及審核監督

(壹)正常工作日期間(不含雙休日、元旦、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壹”國際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開齋節、古爾邦節),各單位壹般不安排教職工加班,因工作任務緊急必須安排加班的,原則上采用補休的辦法解決。

(二)正常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值班、加班的,發給值班、加班費。

(三)各單位要嚴格控制值班、加班人數和時間。學校對各單位值班、加班實行人均總額控制,單位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個工作日,超過4個工作日的,按4個工作日核定。

保衛處因工作崗位特殊,日常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期間需每日安排值班,值班費按以下折合數計發:每日按5人次核定值班總數,其中,日常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值班,按照每人次1個值班標準計發值班費;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值班,按照每人次2個值班標準計發值班費。

(四)按相關程序已安排教職工值班、加班的單位,平時每月由專人負責填報《 寧夏大學 教職工值班、加班費審核表》,寒暑假期間發生的值班、加班開學後集中填報。其中管理和教輔單位填寫“附1”報人事處審核後,由計財處統壹發放值班、加班費;教學科研單位填寫“附2”報人事處審核備案後,由計財處根據單位的資金來源分別支付其值班、加班費。

各單位值班、加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本單位內公示,寫明加班、值班事項、時間。公示無異議後按照程序審核報送,不得虛報、多報。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的,壹經查實,嚴格按照八項規定有關要求問責。

三、值班、加班費標準

(壹)正常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費,每人每半天60元。

(二)節假日期間值班費,每人每半天50元。

(三)保衛處夜間值班費,每人每個夜班80元。

四、其他

(壹)值班、加班費納入 寧夏大學 調控線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其中,管理、教輔單位所發生的值班、加班費由學校統壹核準發放;教學、科研單位所發生的值班、加班費按照學校標準在本單位經費中列支;獨立核算單位的值班、加班費標準由所在單位參照本規定自主制定發放辦法。

(二)本規定自2017年1月起執行。原寧大校發〔2003〕50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

  • 上一篇:我是建築學專業的,工作也有壹年了,現在要入手壹個數位板,有推薦的嗎?
  • 下一篇:有哪些顏值較高的歐美女模?
  • copyright 2024編程學習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