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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商業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為確保2015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例》的主要內容和要求,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我院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工作,是我院2015年度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濰坊商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濰坊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濰坊商務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388。

第五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第六條學院地址:山東省諸城市鳳凰路6號郵編:262234

第七條學院批準日期及隸屬關系:學院前身為濰坊經濟學校,創建於1988。2005年8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於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占地面積1300多畝,建築面積20多萬平方米,教職工62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9人,“雙師型”教師120多人;有216人擁有碩士學位,正在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

學院擁有完善的教學設施和健全的技能培訓機構。擁有多功能閉路電視雙向控制系統、多媒體電教系統和校園計算機網絡。擁有數控機床、普通機床、電氣自動化、服裝、紡織、傳感器檢測、建築、汽車維修、語音、PLC編程、微機、工程檢測等50多個實驗實訓室,圖書館藏書50萬冊,電子書800GB。

第九條辦學理念:學院以“依托社會、引領社會、服務社會”為宗旨,以“搭建框架、掌握工具、稍精壹點”為辦學理念,以培養技能嫻熟、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為目標,遵循“尊德尊文、精能超群、超然大氣、創新求異”的校風。不斷提高學院的學科建設、學校建設、辦學質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職業教育,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技術人才。

第十條教育特色:學院不斷豐富教學模式,全力打造多種品牌、全新規模的職業教育超市,形成“適銷對路”的專業群,最大程度滿足經濟社會對各類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實施“4+1”人才職業培訓工程,“4+1”即“四項基本技能加壹項核心專業技能”,把閱讀能力、普通話、英語應用、計算機應用作為學生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各部門根據各專業的實際情況,組織論證確定核心專業技能,加強培訓,形成壹個連續漸進的過程。通過全程縱向體系,全方位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培養適應企業需求的新型人才,讓畢業生在更高的起點上開始職業生涯。

第三章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壹條招生專業:會計電算化、商務英語、服裝設計、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建築工程技術、數控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經濟管理、電氣自動化、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具設計與制造、食品營養與檢驗、工程監理、涉外旅遊、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軟件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畜牧獸醫、報關與國際貨運、電子商務、酒店管理、園林工程技術、市場營銷、服裝制版與工藝、表演藝術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學院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並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申請條件和準入規則

第十三條申請條件:

1.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的往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

2.考生體檢和專業填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體檢。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退回。

第十四條準入規則:

1.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高校招生工作以考生德、智、體綜合評價為基礎,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對參加春夏季高考的考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采取“學校負責,省級招生部門監管”的方式進行。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誌願設置和各省備案的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投檔。第壹次填報誌願的考生不夠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第壹誌願不足時錄取第二誌願,以此類推。

3.同批次誌願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學院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4.春季高考考生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根據學院的專業設置和要求,外語不限。所有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6.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招聘咨詢電話、高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貧困學生資助

第十五條收費標準:文科4800元/年,理科5000元/年。

藝術類:服裝設計4800元/年。

住宿費:8人,600元/年。

收費及退費規定:根據魯政辦發200865號規定,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壹年10個月計算。

第十六條資助貧困學生的政策:

1,設立貧困學生救助基金,實行貧困學生學費全額或部分減免制度。

2、設立勤工儉學崗位,為家庭困難學生提供資助。

3、實行獎學金制度,重點資助品學兼優的貧困生。

4.為貧困學生設立助學貸款。

第六章學業證書的頒發及其他

第十七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濰坊商業職業學院;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十八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對於以濰坊商務職業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濰坊商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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