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2016之前從外省轉入的考生,選擇證件類型為“外省自學考試準考證”申請課程免試。已完成網上申請並繳納免審審批費8元/部(川發改委發[2065 438+07]467號)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電子版。
課程豁免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壹)課程免考是指考生的課程成績合格,符合自學考試的有關規定,免於參加需要考試的相關課程。
(II)免除試驗的類型
1.自考考生免試:是指將壹張準考證中合格的課程成績轉移到另壹張準考證中。免試成功後,原準考證號中不再有合格分數線。
2.自考畢業生免試:指我省2006年及以後畢業的自考課程免試。
3.非學歷證書免試:指根據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規定(附件5),由有關教育部頒發或認可的證書的免試。並且證書必須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examcenter/main.jsp)上驗證。
4.其他學歷證書免試:是指憑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畢業)證書免試,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驗證。
5.外省自考考生免試:指根據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定,2016前成功報考外省考試用書(紙質檔案)並轉入我省的考生免試。
需要提交電子信息。
1.自考考生和自考畢業生只需平臺申請即可免試,無需提交任何材料。
2.非學歷證書豁免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粘貼在表格上);
(3)非學歷證書。
(4)中國教育考試在線《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報告單》的檢驗證明;
(5)非學歷證明上的基本信息與申請免試自考的準考證號下的考試基本信息不壹致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
3.其他學歷證書免試。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粘貼在表格上);
(3)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或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原件、研究生學籍檔案(報到證)和教務處鮮章,學歷證書上的基本信息與申請免考自考的準考證號下的考試基本信息不壹致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
4.外省考生免試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粘貼在表格上);
(3)介紹信原件。
5.特殊說明
1.考生在提交申請前,必須了解《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則(試行)》(詳見附件6)的要求,核對免試申請的相關內容,確保在管理系統中錄入的內容正確,並與提供的紙質材料內容壹致。因填寫錯誤導致免試不成功或錯誤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2.免試考試的結論是“通過”,並不代表所有課程都通過了考試。考生需要在詳情中查看每門申請課程的具體考試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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