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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創新為主的教育,什麽是以從小培養高科技創新人才的為理念的教育

當前,中國青少年體質下降、心理疾病和人際交往障礙等問題越來越受到關註,人們在考問教育責任與使命的同時,也對學校體育的實效性(特別是其實踐價值、實踐地位和本質內容的落實等)提出了極其尖銳的質疑。為此,很多學者從理論方面進行了“困局”的分析以及“破局”的探索。但總體而言,許多討論不僅難以觸及學校體育的本質,而且過度專註於技術性的策略而無法形成價值觀念的糾偏與統領,忽視了破解中國學校體育問題的前提性:學校體育的根本是育“體”,只有育好“體”才能以“體”為基礎並超越“體”而為人的整體發展、全面發展、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因而學校體育的工作內容、體制機制改革和保障條件提供等都應以此為出發點和依據。

十八大報告指出,“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是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動力,“著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新動力”是我國進壹步深化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要任務。可以說,十八大報告所提出的“創新”理念,是馬克思主義真理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相結合而產生的科學發展觀,對社會改革與發展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在當代,“創新型國家”建設的核心驅力即是“人才創新”,而教育是創新人才培養的主要園地,“著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是十八大報告對學校教育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總體要求,新壹輪的教育改革勢在必行。作為教育的內在組成部分,學校體育應當深入把握十八大精神,樹立創新意識,以育“體”為基礎、緊契教育的成“人”使命,發揮其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

1 十八大報告對於“創新”核心理念的科學詮釋

從哲學層面講,“創新”是人類特有的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是人類主體地位和主觀能動性的高級表現形式,是對人和社會發展動力的理論化概括。在分析我國社會發展總體形勢和科學把握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創新發展”的綱領性理念。從十八大報告科學理解“創新”、“創新人才”的理論內蘊,不僅是正確認識社會發展任務的必然要求,也是進行社會各項改革創新實踐的前提,對學校體育落實創新人才培養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1.1 十八大報告提出“創新”理念的時代背景

“創新”及其相關的概念,在十八大報告中出現多達55次,可以發現其核心指向是“創新型國家建設”(目標),具體的途徑即是“創新”本身。從相當程度上說,“創新”表達了黨和國家關於現階段社會主義發展任務及其總體布局的重要理念,即要把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始終堅持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堅持深化改革和進壹步解放思想,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從而建立具有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的“創新型國家”。報告指出,經過黨的領導和各族人民的***同奮鬥,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成效顯著”,“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幅上升,進入了創新型國家行列”。

國際權威的“歐洲創新計分牌”EIS①系列年度報告通過包括創新驅動力、知識創造能力、企業創新能力、創新績效、知識產權等5個方面進行數據標準化計算,得出了領先型國家(綜合創新指數達到或超過0.5)、平均水平國家(綜合創新指數在0.35~0.50,平均水平是0.42)、“追趕型國家”(綜合創新指數接近於平均水平且保持1%以上的增速)、落後型國家(綜合創新指數低於0.35)等4種創新標準。參照EIS的指標體系和綜合評價方法對我國綜合創新指數進行了測算,我國綜合創新指數約為0.3左右,“考慮到我國各項評價指標近年基本都呈上升趨勢”,按照創新計分牌的分類,可以判斷我國目前尚屬於追趕型國家[1]。按照GIS指數排序,中國處於4大類創新程度不同的國家中創新指數最低的壹類之中;中國的創新指數為0.127,處於第35位[2]。比對國際標準和我國提出的目標,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仍是壹項極其艱巨的任務。

正如十八大報告所指出,我們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足,前進道路上還有不少困難和問題。我國要提升自身與世界發達國家競爭的實力,實現綜合國力和社會結構的深層轉型,就必須要增強國家的綜合創新能力。可以說,“中國必須建設創新型國家絕非權宜之計,從更深層次看,這是由我們所處的特定國際環境和時代背景、特殊的國情和獨特的現代化道路***同決定的”[3]。為此,十八大報告進壹步明確了“著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新動力”的迫切任務,以“在新中國成立壹百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階段性目標,從社會管理創新、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這首先在理論上賦予了“創新”以戰略性的地位。

1.2 十八大報告對“創新”與“創新人才”培養關系的認識

“創新”、“創新人才”、“創新型國家”三者形成了內在的價值性關聯。在理念上,這壹關聯是經過了價值邏輯轉換了的,十八大報告將其表述為:“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正是認識到教育的基礎性作用,在十八大報告中,重申了“推動我國由人才大國邁向人才強國”的總體目標,進壹步明確了“加快確立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布局”、“加大創新人才培養支持力度”的具體要求。從這個意義說,“創新”並不僅僅只是目標,而且是推進“創新型國家”的壹條必經之路,“創新人才”實際上就是創新驅動發展的基本動力,即積累了人的因素。歸根結底“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其基礎是要培養創新人才”[4],提倡培養“創新人才”的理念,既表達了黨對國家的發展形勢及其任務(社會現代化)的宏觀把握,也是對人的現代化的深切關註。 “創新人才”的培養不能脫離於學校教育,而在學校教育中落實“創新人才”培養,反映了黨和國家對教育和人才培養的規律性認識。在現階段和未來很長時期,學校教育落實“創新人才”培養是時代發展的迫切需要。對於“發展中的問題”,十八大報告清醒認識到:“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較多,深化改革開放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艱巨。”報告明確提出:“著力把握發展規律、創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發展方式和發展機制,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平發展。”因此,對於“創新人才”培養而言,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是合二為壹的,即為了突破“發展中的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就需要積極地發揮學校教育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基礎作用。

從相當程度上說,十八大報告對教育的重視,以及對“創新人才”培養的關註,標示了學校教育落實“創新人才”培養的戰略性地位,也同時強化了學校教育培養創新人才的必要性。

1.3 學校體育落實創新人才培養的必要性

在學校教育中培養創新人才,具有不證自明的合法性,因為“教育就是有目的地培養人的社會活動”[5]。學校體育也是在“培養人”的實踐中,取得了自身的合法性:在“培養人”的框架內,“體育與德育、智育構成了學校教育的基礎,它既是壹種學校教育活動,也是全面發展教育目標的構成要素,所以,體育是壹種教育,它要遵循教育的規律,實現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教育目的”[6]。換言之,在制度化學校中,“體育”就是“教育”,它承擔著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總體任務和基本目的。

在十八大報告中,“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是以教育方針的形式表述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報告提出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因此,在制度化學校中,創新人才培養、人的全面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三者凸顯了實踐上的關聯。1)創新人才是具有創新性思維和創新能力的“專才”(但並不是“偏才”),其“創造性/創新性”是建立在全面素質基礎上的個性化素質,因而“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是創新人才的基礎和重要特征;2)由於1)限定,學校體育落實創新人才的培養,需要在“教育”的立場下,堅持“全面發展”的教育宗旨:培養創新人才的主體性與自覺性(主體創新能力與自覺的創新意識)、道德性與內在的信仰(創新信念與創新精神)、可持續發展;3)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動力是“創新人才”,學校體育培養創新型人才並沒有脫離“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整體框架。

2 學校體育在創新人才培養實踐中所體現的價值

制度化的學校體育本意上就是“身體教育”,是圍繞著“培養人”進行的教育實踐。在整個制度化教育(尤其是在基礎教育)階段,學校體育在人才培養中的價值是不證自明的客觀事實。對此,毛澤東就樸素地指出了“體育”之於人的發展的重要地位:“體者,載知識之車而寓道德之舍也”;“體育於吾人,實居第壹之位置,體強壯而後學問道德之進修勇而收效遠。”[7]67但更為關鍵的是,學校體育是促進人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的教育形式——壹種超越於專門體育活動的“大教育”,因而學校體育培養創新人才並不局限於“體育創新人才”的培養,而是在促進“人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人的創造性發展”,為整個學校教育的創新人才培養實踐貢獻自身的力量,從而使其成為了“大教育”的內在組成部分。

2.1 育體是奠定創新人才培養的物質基礎

“體育”壹詞主要來源於日本對英文“Physical Education”的翻譯,從詞義上看即是“身體方面的教育”。由此,作為“身體方面的教育”,體育的首要目的即是育“體”,這是自然而然的常理,同時也是辨認其存在價值的第壹個常識。因為,人類的任何實踐活動,需要建立在人的“肉體組織”以及它們在歷史進程中所聯結的種種關系的基礎之上:“全部人類歷史的第壹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第壹個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系”[8]。毛澤東也極為深刻地指出:“人者,動物也,則動尚矣”,“人者,有理性的動物也,則動必有道”,“動之屬於人類而有規則之可言者,曰體育。”[7]69不僅說明了人的“動物性”,更說明了人尚“動”的心理傾向,吻合了人超越其“動物性/肉身性”的社會屬性,而學校體育則是直接順應了人的身體條件與生理發展的“自然事實”。

在“培養人”的價值框架中,學校體育培育、激活和開發人的身體素質,為人的正常發展提供完整的生理前提,天然地成了其本職的要務。進壹步延伸,學校體育首先要以“育體為基”,它構成了促進人發展的生理性條件,為人的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因而無論是哪種具體的教育實踐,忽視或者殘害人的身心機體,都不是人道的合人性的教育,育“體”也就集中體現了學校體育的本體性價值。其壹,在教育的活動層面,“體育”是進行“心育”的不可或缺條件,它與其他教育實踐活動相配合,***同促進個體的身心全面發展,即“體育之道,配德育與智育,而德智皆寄於體,無體是無德智也……壹旦身不存,德智則從之而隳矣。”[7]67-68其二,在教育的目的層面,育“體”的根本在於完成教育培養人的總體目標,這些目標在學校體育領域即是:1)增強學生身體素質,全面發展學生的身心素質;2)傳播體育觀念文化,培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自覺習慣和進取精神;3)提高學生體育專項技能,為國家輸送優秀體育人才。

在學校體育中,育“體”是最為直接和極其主要的內容,但實際在整個教育培養人的實踐中起著基礎性的影響和具有普遍的意義。具體就“創新人才”的培養來說,學校體育在育“體”方面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壹,體魄是創新人才從事生產生活、工作與科研的前提性條件,育“體”客觀上為創新人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身體條件;第二,育“體”在培養體育技能、培養身心素質的同時,也孕育了人的刻苦精神、進取精神和超越精神,為培養創新人才提供了積極的心理環境;第三,在整個培養人的實踐中,強化“育體”的學校體育功能,有利於各項活動之間的調節,促進人的個性健康、全面發展,為創新人才的培養創造了寬松的氛圍。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方面都是針對整個普通教育階段來說的,而在專門體育院校強調培養“體育創新人才”則是題中應有之義,無可置疑地要以育“體”為核心,但需要警惕為了服從於競技等的功利目的而將人的身體素質職業化和職能化。 2.2 育智是對創新人才培養的核心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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