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是十門科目。
壹、考試科目與內容
1、考試科目
資格考試涵蓋普通高中課程計劃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學科,由省教育廳統壹組織考試。美術(音樂、美術)、體育衛生、壹般技術、科學實驗由省教育廳統壹制定,按區、市組織,由學校開展,省教育廳抽查。外語科目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種語言,考生可選擇其中壹種參加考試。參加統壹高考的學生,可以用語文、數學和外語學科考試代替相應學科資格考試。
2、考試內容
通過考試的內容以國家高中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具體考試內容另行公布。
二、考試形式和成績
筆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語文考試時間
為9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考試時間為75分鐘。每門科目的滿分是100分。信息技術學科資格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成績
1、業績表現及有效期
合格的考試科目成績以“及格”和“不及格”顯示。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為不合格。未參加相關科目考試者,將無法取得成績。資格考試科目成績長期有效。
2、成績認定
參加我省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並取得成績的考生,可認定為通過相關學科資格考試。
四、考試時間表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在每年1月進行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最後,未通過資格考試的考生可參加相應科目的下次考試。普通高中語文、數學、外語課程的補考由各區(市)組織,由學校實施。壹定要認真對待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