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
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5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定量分析、策略選擇等。
“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試考生的品德和專業認知、教育教學核心能力和教師自主發展能力。
試卷結構:試卷的主要類型有分析題、案例分析題、教育方案設計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