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畢業生原則上-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引進當年博士研究生壹般不超過35周歲,碩士研究生壹般不超過27周歲。其中,教育、醫療衛生系統引進碩士研究生壹般不超過30周歲。
文化、體育系統和郊區用人單位可適當引進本科畢業生。引進當年本科畢業生壹般不超過24周歲,畢業院校應為北京地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京外地區壹流大學建設高校和壹流學科建設高校。
在校期間創業畢業生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