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監聽是指通過外在硬件設備或者內在的軟件對手機的壹種監聽行為,另外壹種說法是指壹些編程高手,編制出隱藏在手機裏面的遠程控件,從而實現他們的目的。
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征集意見後,於2014年起施行。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即使不構成犯罪的,可能會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