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輕軌站以及機場、火車站等所用的X光行李安檢機屬於Ⅲ類射線裝置。根據相關規定,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的,申請領證單位應當填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過環保部門審查後才會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
雖然行李X光安檢儀和醫用X射線診斷儀壹樣,都是通過用X光照射被檢測對象以獲得對象內部圖像的,但包裹安檢儀的輻射劑量要遠小於醫用X光診斷,因為包裹安檢的圖像並不需要達到醫療診斷級別的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