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圖片來源與版權歸屬
網上的圖片可能來源於各種渠道,包括個人分享、專業圖片庫、社交媒體等。這些圖片的版權通常歸屬於原始創作者或相關機構。因此,在使用網上圖片前,首先需要確認圖片的版權歸屬。
二、使用方式與侵權風險
使用網上圖片的方式多種多樣,如用於個人欣賞、學習交流、商業宣傳等。不同使用方式下,侵權風險也各不相同。壹般來說,個人欣賞和學習交流等非營利性使用,在符合壹定條件下可能不構成侵權;而商業宣傳等營利性使用,則更容易引發侵權糾紛。
三、獲得授權與合法使用
為了避免侵權風險,使用網上圖片前最好獲得相關權利人的授權。這可以通過直接聯系原作者、購買正版圖片或使用已獲得授權的圖片庫等方式實現。獲得授權後,使用圖片時應遵守授權協議的規定,不得超出授權範圍。
四、尊重版權與維護創作者權益
尊重版權是維護創作者權益和推動文化創新的基礎。在使用網上圖片時,我們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我們也應提高自己的版權意識,避免無意中侵犯他人的權益。
綜上所述:
使用網上圖片是否構成侵權取決於圖片的來源、使用方式以及是否獲得了相關權利人的授權。為避免侵權風險,我們應尊重版權、遵守法律法規,並在使用圖片前盡量獲得相關權利人的授權。同時,提高自己的版權意識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規定: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
第四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