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營業執照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處罰款等行政處罰。
辦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以下資料:
1、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業主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3、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要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辦理健康證和知識培訓合格證,壹般可以去醫院或者當地防疫站辦,最好帶上營業執照副本、公章和身份證去;
3、去醫院體檢後,壹般2-3個工作日健康證和知識培訓合格證就可以出來了;
4、準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下載地址;
5、準備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健康證;
6、然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繪制店鋪的平面圖;
8、提交繳納稅費單據證明;
9、把這些資料全部準備好後,去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有的地方在政務大廳就可以辦理);
10、資料提交成功之後,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安排人員來看場地;
11、檢查合規之後壹般15-20個工作日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出來了,很多地方都會打電話通知去領取。
綜上所述,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壹百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進行核實、分析,並及時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