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春秋左傳桓公十年》。
原文如下: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賈害也。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