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狗仔”缺少道德的攝影機背後,是大眾對明星“無微不至”的關註。偷拍阿嬌更衣的《壹本便利》熱賣到必須加印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就是最好的說明。受眾對偷拍事件表現出來“聞著臭,吃著香”的態度,其實反映了當今社會對娛樂認識的誤區。娛樂的最終目的是滿足受眾的精神需要,但隨著競爭的激烈,越來越多的娛樂從業人員在忽略受眾的高層次藝術享受,而突出對受眾的感官刺激。這種“投資小,見效快”的商業運作使明星脫離了藝術,成為娛樂的主角,而電影、音樂、電視等等藝術形式反而成為明星的“陪襯”。這樣壹來,受眾就像分析電影的鏡頭和音樂的旋律壹樣,認為自己對明星也有完全的“知情權”,總想看得更清楚壹些,於是,明星越“走光”,偷拍越露骨,受眾對明星的“消費欲”就越能得到滿足。
既然偷拍滿足了媒體的壹己私欲,走光順應了受眾對娛樂的要求,某些受害者也學聰明了,自家的光,為什麽要被別人“偷”走?不如化被動為主動,自己的光自己沾。於是,有些藝人故意穿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薄得不能再薄的透視裝,以“走光”博出位,讓看似丟臉的失誤贏得實實在在的“眼球經濟”,偷偷地從受害者變成了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