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成年男子,壹生服兵役壹年,稱正卒,均屬郡國服役。
成年男子或戍守邊疆,或守衛京城,稱屯戍,
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壹個月,叫做更卒或卒更。
不服役的,每月出錢二千,叫做踐更。每人每年還要戍邊三天,不服役的,出錢三百,叫做過更。
西漢義務兵役法規定:
1.凡男性公民十七歲加入軍籍,加入軍籍後如果戰事緊急,那就隨即參軍作戰。
2.如果沒有戰事,男性公民加入軍籍之後並不立即服役,而是當他年滿二十周歲後,在二十周歲至二十五周歲這個年齡段任選壹段時期按情況服兩年或三年兵役。
3.漢軍義務兵的前半段役期在本郡或本諸侯國服役,在這期間春耕和秋收時節不脫離勞動生產。漢初義務兵的後半段役期則在皇宮、諸侯王宮充當衛士或在邊郡充當衛戎兵,在這期間脫離生產。到漢武帝時期由於靠募兵制組建的漢軍正規軍的規模已經足夠龐大,所以漢武帝時期義務兵只在本郡、本諸侯國服役
4.當漢軍義務兵服役滿期之後,部分身體強壯或有特長的義務兵會被招募為正規軍繼續服役,而大部分義務兵則退伍回家。但義務兵退伍之後仍為國家的戰略預備兵員,若前線戰事緊急、國家危亡,那麽退伍義務兵隨時都有重返軍營參軍作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