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句應為Fire in the hole ,其本意應該指的是在洞裏開火或者火在洞裏面,多用於美國大兵(應是士兵,本人手殘)投擲手榴彈時。
fire in the hole:
英 音標:[?fa(r) ?n hl]?
美 音標:[?far ?n ho?l]
詞性:n. 註意掃清射界
擴展資料:
美軍士兵扔手雷的時候要說 fire in the hole的原因:
Fire in the hole”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地球上最危險的平民職業——地下煤礦(黑煤窯)——的歷史。在美國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裏,這種采礦依賴於使用黑火藥或炸藥來使得巖石垮塌。
1.早期的礦山裏,炸藥是安裝在鑿好的巖洞裏的,礦工們每次通過導火索點燃巖洞裏的炸藥時,都要先說壹句“fire in the hole”,意思是火馬上要燒到巖洞裏的炸藥了,讓礦工們提高警惕,不要亂走,以免被飛石崩到。?
2.十六和十七世紀,在某些大炮和火器發射時,需要用火把點燃火炮尾部小洞裏的火藥和導火索才能發射。所以“fire in the hole” 成了指揮官的命令語,意思是點燃小孔裏的火藥和導火索,發射大炮。
3.隨著火器科技的逐漸進步,火炮成了拉發,而火器成了燧發,所以這句命令語就成了“fire”,開火的意思,壹直沿用到今天。
4.而“fire in the hole”則繼續沿用了它在礦山環境下的本意,流傳到今天,特指在封閉環境下起爆炸藥或者向封閉空間扔手榴彈,提醒同伴註意。大家細心的時候會發現,在空曠的環境下美軍扔手榴彈,是不會說“fire in the hole”這句話的。
手榴彈:
手榴彈是壹種用手投擲的彈藥,因17世紀、18世紀歐洲的榴彈外形和碎片有些似石榴和石榴子,故得此名。盡管現代手榴彈的外形有的是柱形,有的還帶有手柄,其內部也很少裝有石榴子樣彈丸,但仍沿用了手榴彈的名稱。
手榴彈的定義可分為三個:
1、軍用物資,用手投擲的壹種小型炸彈,有的裝有木柄;
2、田徑運動員使用的投擲器械之壹,形狀同軍用的裝有木柄的手榴彈壹樣;
3、田徑運動項目之壹,運動員經過助跑之後,把手榴彈投擲出去的運動項目。
手榴彈是壹種能攻能防的小型手投彈藥,也是使用較廣、用量較大的彈藥。它既能殺傷有生目標,又能破壞坦克和裝甲車輛。手榴彈由於體積小、質量小,攜帶、使用方便,曾在歷次戰爭中發揮過重要作用。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作戰思想的改變,手榴彈的地位盡管不如兩次世界大戰時那樣突出,但作為步兵近距離作戰的主要裝備之壹,在現代戰爭條件下仍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
無論在何時,手雷都是壹款實用的武器。它是壹個偉大的發明,它的出現,改變了城市巷戰與戰壕戰的思路。對於手持手雷的壹方來說,它將是殺敵於無形的神兵利器,對於面對手雷的壹方來說,短暫的倒數之後,它將是妳永遠揮之不去的噩夢。
百度翻譯-fire in the hole
百度百科-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