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在職工下班後安排需要再進行加班或夜間從事工作,同時安排了工間休息,如果此時職工突發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會被認定成屬於工傷。
壹、因加班而猝死是否算工亡:《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猝死應當是突發性疾病,應當屬於工傷。
二、如果單位在職工下班後安排需要再進行加班或夜間從事工作,同時安排了工間休息,如果此時職工突發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會被認定成屬於工傷。因為此時的該職工處於工間休息的狀態,或者叫做屬於“處於待命狀態的非生產工作時間”,這種情況亦屬於“工作時間”的概念。
三、如果死亡和加班有因果關系的話,就可以認定工傷,否則可能認定不到工傷。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是工傷,妳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建立勞務關系後,勞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猝死的,如果猝死原因與工作有關的,由用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在加班時身體不適,救治時間超過48小時,這種情況很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