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構成要素包括:壹定數量和質量的人群,壹定的地域,壹定的生產和生活設施,壹定的管理機構,具有壹定特色的文化,社區居民具有壹定的社區意識等要素。
社區是指由聚居在壹定範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同體。它就是由壹定的人口、地域、設施、管理機構、文化現象和社區意識等要素構成的小社會。社區是壹個社會實體,具有多重功能特性,社區是人們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場所,是以聚落作為自己的依托或物質載體,是發展變化的。
社區的類型
1、按主要功能可分為經濟社區、政治社區、文化社區、軍事社區。
2、按規模大小可分為巨型社區、大型社區、中型社區、小型社區、微型社區。
3、按形成方式可分為自然性社區、法定社區。
4、按結構完整程度可分為整體性社區、局部性社區。
5、按綜合標準可分為農村社區、城市社區等等。
社區的明顯特征
1、經濟方面表現為居民多以第二、三產業為主要的職業和謀生手段;
2、人口方面表現為人口密度較高,人口聚居的規模較大。同時,人口也存在素質高低不同、職業結構成比較復雜、人口來源與經歷差異較大、觀念和生活方式多元化等情況;
3、社會組織方面表現為上下級關系,社會組織復雜(縱橫交錯);
4、生活方式表現為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相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