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法人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包括由公司股東組成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準公司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等。
2、董事會:由公司股東選舉產生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並監督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