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對象資格:
法人單位。
應具備的條件: (壹)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二)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發行
專業人員;(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其中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
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四)註冊資本不少於
200萬元;(五)具備相應的計算機管理條件。
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批發企業可以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無需審批。
申辦手續:
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物網上發行業務)(可下載)的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申請書》(可下載),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
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二)企業章程;(三)註冊資本信用證明;(四)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五)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發行專業人員的職業
資格證書;(七)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物網上發行業務)的單位,應填寫《申領登記表》並提交
申請材料。上海市圖書報刊市場管理處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予以批準的,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並通知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物網上發行)每年年檢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