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屬於性傾向的壹種,指對同性產生情感、愛情或性的吸引。男同性戀的稱呼有“gay”等,女同性戀的稱呼有“lesbian”和“拉拉”等。
同性戀的歷史悠久,在古代中國、日本、希臘和二戰時期的西方都有相關記載。同性戀的成因目前仍有爭議,目前研究對於性傾向的成因尚沒有定論,但遺傳基因、大腦發育、激素分泌、後天環境、生活事件等都有相應研究支持其是性傾向成因的壹種。大眾曾將同性戀視為精神疾病,並希望借助“扭轉治療”來改變同性戀者的性傾向。
但心理學界證明,這種所謂的“治療”並不科學,會對同性戀者造成巨大的痛苦和傷害,且外部手段無法改變人的性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