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填寫《出差計劃申請表》寫明出差人員、部門、職務、申請日期、到達地點、預計出差天數、計劃出差日期、預計借款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
2、回公司後填寫費用報銷單,後附《出差計劃申請表》寫明實際出差日期、實際出差天數、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補貼費、復印費等。
3、報銷單有部門經理審核、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可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