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自行車,應該報案;立案,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中的必經程序,個案立案標準需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制定,即使未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公安機關也可以作為行政案件受理;犯罪嫌疑人在連續盜竊的情況下,盜竊價值可以累計。警察局是否立案取決於丟失單車的價格。
只要妳的自行車那個地方有探頭,就能查出來的,那也要經過壹段時間的,沒有那麽快,如果妳放在隱蔽的地方,看不到人的地方,那就很難排查了,只要有探頭的地方,就能去排查,也是可以找到的。
去派出所報案,流程很簡單,他們會給妳壹個本本讓妳寫上有關被盜單車的信息,比如什麽牌的,什麽顏色,什麽型號,車架號,等等,寫完之後留下電話,之後他們會告訴妳可以回去了,如果找到了會打電話通知妳的,如果沒有電話通知表示找不到。
如果壹輛300元的自行車丟了,這種自行車被偷的情況,我也親自碰到過,被偷的自行車,想要找回來是相當困難的。
若是貴重的山地車丟失可以報案的,會立案的,尤其有監控錄像作為更有效的證據,更有利於案件的偵破。如果警察置之不理可以投訴他不作為,如果能找到作案人,即使找不原車也會得到價值補償的。希望車主能及時報案。越早報案找回車子的可能性越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