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還有健康因素,古希臘認為:“健康與才智,為人生兩大幸福。”因為只有壹個健康的身體才能衍生出健康、健全的思想,才能讓自己去做喜歡的事,才能提升幸福感,疾病通常與不愉快或痛苦相聯系,所以,疾病可以直接增加消極情緒。
其次還有各種社會關系以及人際關系,譬如家庭關系、同事關系等。這些社會關系其實反映的是個人的社會地位,當各種社會關系很和諧時,我們會感到自己是家庭或者同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能夠明確的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和價值感,這樣我們對於生活,對於自己的滿意度就會大幅度提升,幸福感自然而然就上去了,良好的社會支持網絡會增加個人幸福感。
最後個人的目標、理想等因素對幸福感也是存在很大影響的,目標和價值取向決定人的幸福感,幸福感產生於需要的滿足及目標的實現,當人們趨近並達到目標則產生快樂,反之,目標偏離或失敗則導致痛苦。幸福感反映出目標理想的實現程度,涉及個人價值的實現,生活中目標和理想給予人們奮鬥的動力,使人感到充實快樂;同時,努力實現目標的過程能幫助人們應對各種日常生活問題,使人在社會生活和困境中保持良好狀態。。成功的體驗會使人們更加相信自己的能力,從而提高幸福感。而要實現人生的目標,達到至善,就必須克服壹切艱難險阻,在各種困難的環境下充分發揮自己最大的功能,再苦再難再險,也應該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