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是在縣級殘聯辦理的。縣級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等工作。
參照《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四條,殘疾人證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壹印制,套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章。地方殘聯負責發放和管理。視力殘疾人證采用紅色外皮,其他類別殘疾人證采用綠色外皮。有視力殘疾的多重殘疾人可采用紅色外皮的視力殘疾人證。
參照《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七條,縣級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等工作。縣級殘聯按照省級衛生計生委和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作出的殘疾類別和殘疾等級評定結論,核發殘疾人證,並負責辦證原始檔案管理。
省級殘聯、地市級殘聯做好殘疾人證核發、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省級殘聯和衛生計生委成立殘疾評定專家委員會,負責受理殘疾評定爭議。
擴展資料
參照《河南省<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核發程序。
1、申請
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六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壹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受理
縣級殘聯接到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對,並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殘疾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和辦證人員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到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評定。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4、初審、填發
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殘疾評定結果(包括縣殘聯直接填寫的評定表)進行初審,符合殘疾標準者,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在收到申請資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壹式三份報省轄市殘聯審核批準。
縣級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對於信息虛假或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將申請材料予以退回。
5、審核、批準、備案
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及本實施細則,對申請人辦證申請、縣級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在收到申請復核材料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
對於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受理、初審意見正確並符合程序規定者,予以批準。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並留存壹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對於不符合殘疾標準、縣級殘聯初審意見錯誤或不明確及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準。
6、發放、備案
經審核批準的殘疾人證由縣級殘聯發放,並留存壹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
7、領取、保存
縣級殘聯通知申請人領取殘疾人證,由申請人本人保存壹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資料。
桂陽縣人民政府 -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 - 河南省〈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