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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漫畫材料

《托德日記》的主角托德·穆恩是個硬漢。他像壹道閃電壹樣出現在我的腦海裏。我不是小說家。對他來說,我可能幫不上什麽忙。

托德出現的那天下午,我的朋友、作家艾莉森·詹姆斯和我正在進行故事寫作訓練。這是壹種類似集體催眠的體驗。壹群作者躺在地板上,艾莉森小聲說了些什麽……哦,我記不太清楚了。那時候我好像不知不覺就要睡著了。突然,艾莉森讓我們每個人想壹個地方,壹個首先想到的地方,任何地方。

後來,我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母校。同壹個大廳,同壹層樓。壹個孩子正在被壹群人打。嗯,這個場景和我記憶中的壹模壹樣。但是等壹下,有點不壹樣。我不敢相信我是那個為此痛打別人的人這是不對的,我想,那絕對不是我。

我是怎麽打碎這個孩子的眼鏡的?我嗎?我到底是誰?然後,毫無征兆地,艾莉森告訴我們睜開眼睛開始寫。

所以,不到五分鐘,我就有了故事的地點:我以前的高中。還有壹個故事人物:他很像我在城中村高中認識的幾個混混和小混混的混合體。我寫了幾段。在這幾段中,我虛構了壹個校園惡霸毆打其他孩子,並把他的行為弄得像壹種行為藝術。

這就是托德形象的由來。之後我就把筆記本收起來,回去做了很多年的繪本、非虛構小說、幽默漫畫、學前兒童讀物的創作。至於試圖更好地了解他,我不打算這麽做。那時我對他古怪的性格不感興趣。他的形象不適合我做繪本。

幾個月後,我遇到了羅林布魯克出版社的尼爾·波特,也就是我後來的編輯。看完我所有的書,他停頓了壹會兒,問我到底想寫什麽。

“我們中間誰不想寫小說?”

“那就寫壹個吧。”他說。

“啊,著名的編輯,我不知道怎麽寫小說。”

“哦,”他說,“別擔心。先給我看樣東西。”

那天下午,我回到辦公室後,托德這個角色在我面前用肘部動作再次向我展示了他的未來。先讓這個托德停下來,所以我記下了我在那個汗流浹背的小房間裏寫的幾段話,並發了壹封電子郵件。後來尼爾讓我多加幾章。後來,又多了幾章。不知怎麽的,他哄騙我寫了壹本書。我想這就是為什麽他是著名的“尼爾·波特”。

本書開頭,在第壹章和人物描寫中,我沒有分析托德這個人物。我沒有解決他的家庭生活或者他的夢想願景或者他的致命缺點。我根本沒打算去理解他。我努力成為他,或者準確的說,我在創作的時候讓自己成為了他。

我無法解釋這壹切是如何發生的,但它很自然地把壹個四十歲的男人變成了壹個憤怒的少年。我得說清楚,我自己從來都不是壹個脾氣不好的憤青。十幾歲的時候有點傻,經常闖禍,但是壹直都有很好的樂觀心態。

托德是個聰明的男孩,口才很好。他有壹種特殊的幽默感。他是壹個非常有趣的壞男孩。他喜歡虛張聲勢,很有主見。他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答案。他喜歡放學後泡在學校圖書館,因為他自己買不起書。他還會勒索同學,偷竊。但是人無完人。

人們常說,作家應該追隨他的人物。我就是這麽做的。這本書是日記的形式,情節點基本都是白天值得記下來的事情。

腦子裏有了大概的輪廓後,我坐下來開始寫。比如寫托德和他的朋友霸王龍。好吧,首先,他們偷了東西後要在街上走。現在,壹個傳教士出現在街上。現在,霸王龍的臉沈了下來。現在,他失去了控制。突然,當我正在寫它們的時候,霸王龍說了些什麽,做了些什麽,嚇了我壹跳。托德驚呆了,往後壹靠,就是當時的我。

在成長的過程中,有壹種孩子。他骨瘦如柴,卻有在街頭生存的智慧。他饑餓的眼睛周圍的肌肉緊張地抽搐。他們看起來很鄉土,但卻在城市中頑強生存,茁壯成長。這是霸王龍。每次他出現,故事總是變得灰暗。

另壹個我比較喜歡的角色是魯茲。她是典型的吸睛配角。我很快定位了她:壹個具有藝術氣質的神秘哥特女孩,她的創作作品,壹座雕塑,成為托德覺醒的試金石。我不是真的需要這個女孩,我只是需要這個雕塑。但是,當妳讀了她,遇見了她,妳就會明白,這麽大的火球是如何在這個故事中脫穎而出的,是如何讓自己從頭到尾都不可或缺的。她本身就是她藝術天賦的作品,觀察她在故事中的發展是非常有趣的。我壹生中從未見過像魯茲這樣的女孩。在這本書裏,她在與托德的交往中,碰撞出了壹些簡單、生動、時尚、優美的精彩對話。

最後,教師伍德羅夫人在本書中無處不在。她的出鏡時間真的很短,但是她會在托德的日記裏記筆記,發出自己的聲音。她的角色也貫穿了托德的整個寫作。通過托德的眼睛以第二人稱塑造這樣壹個故事人物,讓讀者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變成伍德羅夫人,對我來說真的很有意思。

壹開始每個故事人物都有自己的模型,比現實中的人更典型。在塑造每個角色的性格時,尼爾鼓勵我讓他們做壹些與人們期望相反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麽這些人物從看似典型的性格發展到最後擁有連作者自己都無法駕馭的生命力。在這本書的前三分之壹部分,用來描述這些人物的筆墨遠不止劇情設定。壹旦劇情到位,所有的人物發展立刻有了很大的提升,這些都留在了書中。

最後,對於這些人物,我想說,這本書可能很容易被定位為男生的書。的確,這裏面有對抗和爭鬥,也有壹些惡劣的過激行為。但這本書裏說的不僅限於此。

這是壹個關於壹個男孩的現實故事。托德和他的同夥也許在言行上是整個故事的核心,但說到這個故事的道德核心,榮譽屬於這些從不胡說八道的女性角色:盧茨,伍德羅夫人,托德有著鋼鐵般意誌的母親。他們沒有讓這個聰明、尖酸、難相處的男孩最終失控。它們是壹道安全柵欄。而且,在努力回到正軌的時候,托德的行動表明他沒有浪費他們的心血。

作為壹名當代小說家,妳是如何在作品中應對日新月異的科技普及的?妳有沒有擔心過手寫(指讓托德寫日記)會過時?如果妳的故事不講這些元素,就顯得不真實。妳擔心這個嗎?如果擔心,為什麽?如果沒有,為什麽?

總的來說,如果成年人在深入研究少年文化的時候不搭建很多橋梁,比如現代電子技術,時尚的語言,或者我們國家年輕人生活的最流行的社會環境,我覺得不太合適。在年輕人中追隨那些很酷的詞,不斷更新的電子產品和其他前衛的東西並不容易。因為它們每時每刻都在不斷變化。

我說過,托德的日記有其現實的圈子。我想壹部分原因是我故意沒有在書中給出壹個準確的年代背景。換句話說,我把故事背景設定在當下,但並不植根於當下。

我沒有上高中的孩子(雖然我八歲的女兒認為她有),我對青少年的觀察僅限於參觀學校、坐地鐵和在街上聊天。我唯壹能借鑒的壹群少年,就是我小時候認識的人,也就是我寫的那些孩子。

書中青少年所面臨的主要情況和問題是普遍現象嗎?

當我寫托德的日記時,我把這個故事定義為簡單、現實和永恒。壹個看似無望的男孩遇到了壹些麻煩。在老師的幫助下,文藝向他展示了另壹種生活方式。和其他作者壹樣,我的創作素材來源於我的生活經歷,這讓我不得不“更新”故事。在我的青年時代,更聰明、更無情的校園惡霸經常在校報或校園廣播裏偷偷捉弄人,以示惡趣味。現在有了互聯網,惡作劇的平臺越來越大,越來越廣,我也忍不住采納了這個元素。當學生可以轉發壹些殘忍的照片,為什麽還要用壹些老套的惡搞漫畫?現在的惡作劇中,壹些電子產品給孩子帶來的破壞和恐嚇效果比過去把書包扔到樹上更大。

寫完這個故事,我打了個草稿,把現在生活搜索本裏每壹個過時的條目的名字都“更新”了壹遍。筆記本電腦變成筆記本,MP3播放器變成音樂播放器,DVD播放器變成視頻工具,Xbox變成視頻遊戲,攝像機變成相機,等等。它還涉及到YouTube,臉書,谷歌。(還記得書中的Prodigy嗎?如果說書中還有壹些物品帶有“過時”的暗示,那恐怕就是“冰櫃”和“老爺車”了。現在書已經印好上架了,不能再修改了。太糟糕了,因為我發現“有線電視”和“光盤”我都沒法“更新”了。

還有,需要說明的是,托德的形象沒有出現在封面上的原因之壹是,我不希望未來的讀者像我們看待當時跳迪斯科的年輕人那樣看待他。

我們如何分辨有些東西是永恒的,有些只是壹陣風?我不知道,但我有壹些直覺。科爾·波特有這種直覺。在他65438到0934的成名曲《妳是最棒的》中,他選擇了很多像時光機壹樣永恒的東西。那個時代有無數的藝人,但他選擇了歐文·柏林、梅·韋斯特、葛麗泰·嘉寶和弗雷德·阿斯泰爾。米老鼠只有七歲,但他也提到了。百得舒牙膏還在貨架上。其實這首歌本身的時代特征遠遠超過了它提到的參照物。但這是另壹個問題。

妳能保守秘密嗎?希望托德的日記能繼續讀下去,越久越好。第三個千年的第二個十年(也就是1910年代),“越久越好”通常是指壹本書的三個月。我明白這個規律,但我還是有壹個長遠的看法:它應該是壹本值得閱讀和研究的書。為此,我在創作時不得不剔除壹些流行的小元素。我希望這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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