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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堯典》中的四星疑案

? 劉 忠 戰

堯舜時代是中華上古文明的壹部分,這本是毋容置疑的,司馬遷《史記》裏有“五帝本紀”的文字記述,公元前五世紀,由孔子等儒家收集畄世遺篇而成的《尚書》,以“堯典”作為開篇,《春秋》、《禮記》等典籍中都不乏談及堯舜的篇章。但近代西方學者懷疑“堯舜”乃至“夏朝”只是壹個“神話傳說”,國內也有學者迷疑附和。懷疑者的理由是:夏代以及與夏相連接的商代都沒有夏的任何文字記載,考古資料也未找到證明“國家建制”的有力證據,“夏”充其量是壹個傳說中的氏族部落。所以有學者感嘆:“中華史將面臨五千年文明,三千年歷史”的尷尬局面。目前的編年史,僅始於西周***和元年——公元前841年,再向上溯,就成為“有王無年”的歷史“故事“。

1996年,國家啟動“夏商周斷代工程”,曾組織各領域170名專家進行了聯合攻關,由於殷墟考古的貢獻,編年史可上延至公元前17世紀的商初,但對於夏的論證仍存爭議。有關疑似夏文物的鑒定,依賴碳-14同位素檢測法,此法30%以上的誤差率難於準確定年,且爭議不斷。另壹種天文學鑒定法浮出水面,曾給研究者投來壹縷希望,其準確度遠高於碳-14,但必須依據詳實的天象資料,好在中國人信奉“天人合壹”,無論朝野都有連續監測天象的傳統,也留下了不少天象資料。現代科學已經掌握某些天象變化規律,可以根據古代天象記錄推知事件發生的年代。其中春秋墓藏竹簡——《竹書紀年》,記有“懿王元年,天再旦於鄭”,天文學家依據日食規律推算為公元前899年4月21日黎明時的壹次日食,因發生在晨曦初現時,故只見兩次天亮(再旦),未見日食。由此精確定位了商懿王元年,也為推算其它年代建立了基準。然而,在“斷代”工程中,更加引人註目的是《尚書·堯典》中的“四星”(下稱“堯典·四星”),有關“四星”的記述遍見於《禮記》、《春秋》、《山海經》、《史記》等古典,研究者對此給予了更大的希望,也許借助“歲差原理”能解開帝堯定年之謎,由此敲定夏的存在。由於“堯典·四星”文字過於簡略,所以壹場年代推算方法的學術大辯論在中外學者間展開。本文將簡述歷史及近代四星疑案爭論的來龍去脈,並提出“堯典·四星”年代的框算範圍。

中國上古以農立國,無論國君還是部落首領,要做的首件“政務”便是敬觀天候、監授農時。《尚書·堯典》記述:帝堯曾命羲仲等四人分駐東方旸谷、南方的交趾、西方昧谷和北方的幽都,測定仲春、仲夏、仲秋、仲冬黃昏出現於正南方的星宿,確定“鳥、火、虛、昴”四星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簡稱“兩分兩至”)的天象標誌,這是歷史上最早的天文“四象”,也是中國產生四分歷的理論基礎。有部分學者認為後世盛行的周天“二十八宿”是在四星基礎形成的,古人將地球繞太陽的公轉看成是太陽在28宿環道上的逐日“遷移”,古稱“日躔宿次”。這種表述在中西方是***通的,因便於以地球為參照物對日月五星進行觀測和記錄,所以壹直沿用至今,發展成為現代表述日月星運動的“天球赤道坐標系”。不同的是西方采用“12宮”作標誌,與中國28宿表示方法完全等價。

由於太陽移動的黃道面與地球自傳的赤道面有23.5°的夾角,所以太陽東西向遷移的同時,還伴隨著南北移動。起初,人們以南北往返壹次為“年”,稱“回歸年”,並下意識認為“回歸年”與太陽繞行28宿壹次的“恒星年”是壹致的,每逢兩分兩至的黃昏,鳥、火、虛、昴壹定會準時出現於正南天。直到公元後4世紀的東晉時代,天文學家虞喜(281-356年)發現:堯時代所說的冬至日“昴”星已東移50余度(古度制:圓周分為365.25度),《宋史·律歷誌》載:“虞喜雲,堯時冬至日短星昴,今二千七百余年,乃東壁中,則知每歲漸差之所至。”,這是“歲差”壹詞的最早來源。他推算大約每51.7年,冬至點西移1度,現代公認為71.67年西移1°。

? 圖1示意堯(2400BC)、春秋(500BC)以及現代冬至日太陽位置的變化,堯時在“危”,春秋在“牛”(約退27°),現代至“箕”(再退34°)(註:虞喜所說的由“昴”至“東壁”是指黃昏時分正南方所見星,比太陽的位置偏東約90°)。西方學者喜帕恰斯(公元前190-125年)早於虞喜發現歲差現象,並推算每100年移1°,因虞喜的推算更接近現值,且實際用於修歷,所以虞喜也被稱為歲差的發現人之壹。

虞喜活動於公元300年(東晉),因此他認定的堯年代實際為公元前2400年。這個結論與另壹位研究“四星”定年的法國科學家畢奧(1774-1862)巧合,斷代工程最終擬定夏立國於公元前2146年,因堯早於夏三代人,所以公元前2400年也比較符合人們的心裏認知。

可是斷代工程並未因此畫上句號,壹輪關於“堯典·四星”真偽以及推算方法的爭論驟然又起,其中不僅涉及文史,也涉及天文科技。

為便於理解,有必要簡單敘述什麽是“歲差現象”,我們的地球並非正圓,赤道略顯扁平,因日月在遠近兩端的作用力產生壹種進動力矩,使地球在自傳和公轉的同時,還有緩慢的“進動”現象。它類似於陀螺快要倒地時的搖頭動作,使地球軸線沿公轉反方向緩慢地作圓錐面旋動(見圖1),約25800年畫出壹個頂角為47°的圓錐面,導致春分、秋分點(“黃道”與“赤道”的兩個交點)每年西移50.22″,即每年春分都會提前20.4分鐘,兩分兩至所在的標誌星宿位也相對東移50.22″。虞熹所說的偏移50多度就是這樣形成的。

虞喜認為2700年後,冬至日黃昏出現在正南的“昴”已變成“壁”,相差約52度,所以他得出了51.7年大約移1度的結論(即2700/52)。歲差現象為人們提供了壹個天文計時鐘,只要獲知歷史事件發生時的星宿位置,便可根據移動量求出事件發生的年代,這就是現代天文考古的理論依據。

自晉代虞喜發現歲差現象以來,後代天文學家都饒有興趣地推算過“堯典·四星”的年代,但結論相差甚大。根據宋、明史的記述,各代的推算如下:

① 晉代,虞喜認為冬至黃昏,正南天的“壁”代替了“昴”,認為“堯典·四星”應在公元前2400年。(虞喜的“2700年前”可能引自其它史料,他由“已知”的年差反推出歲差。)

② 南朝宋,何承天(公元300年)測得“堯典·四星”平均移動27.5度,按現代歲差率推算,堯應在公元前1670年。

③ 宋代,《宋史·誌》記:堯時冬至日躔“虛”,漢永元年(公元100年)在“鬥”,虛-鬥相差41°,按現代歲差率推算,堯應在公元前2838年。

另外,歷代天文學家也對堯時代冬至日太陽的真實位置(日躔)進行了推算,《明史·誌》記:“堯時冬至日躔宿次,何承天推在須、女十度左右,壹行(唐代)推在女、虛間,元人歷議亦雲在女、虛之交。而《授時歷》(元代)考之,乃在牛宿二度。《大統歷》(明代)考之,乃在危宿壹度。” 為什麽各代結論不同,其壹是可能是采用不同的歲差率進行計算,其二是《尚書·堯典》文字簡引起的歧義。以明代為例,明天文學吸納了湯若望、利瑪竇等西方學者較新的天文知識,度制改為圓周360°,1°為60′,1′分為60″,歲差推算采用新法。《明史·誌》載:“嘗以新法歲差,上考《堯典》中星,則所謂四仲月,蓋自節氣之始至於中氣之中,三十日內之中星耳,後世執者二分二至,是亦誤矣。”意為堯典中星是30天內的大致天象,不能理解為兩分兩至日的精確星位。《明史·誌》認為:“璇璣玉衡為儀象之權輿,然不見用於三代。《周禮》有圭表,壺漏,而無璣衡,其制遂不可考。漢人創造渾天儀,謂即璣衡遺制,其或然歟。”認為“渾天儀”是漢代才出現的,夏商周沒有這種儀表,所以帝堯時代不可能有精確的星位記錄。這種說法代表了低估堯舜技術能力的壹派看法。而近代人則糾纏在“黃昏”這種模糊不清的時間概念裏,對黃昏,有晚18時和20時兩種理解,更加模糊的是堯令四人分赴東西南北四地觀測,更難統壹觀測時間。觀測時間每差1小時,星位差15°,歲差推算將錯位千多年!以上各種猜疑,使“堯典·四星”定年,成為無解的疑案。

我們現在比古人優越的是,可以采用現代精確觀測記錄以及歲差推算的方法,對堯時代的日躔宿度進行復原,讓我們回到堯當年天文環境裏,分析堯確定“鳥火虛昴”理由。

現代(2000年)的兩分兩至太陽所在經度為:春分0°、夏至90°、秋分180°、冬至270°,查現代星表得到,兩分兩至點的星宿分別是:壁、參、軫、箕(表1.)。按現代歲差率,4400年前四點分別東移至61.4°、151.4°、240.4°、331.4°。這是堯時代兩分兩至日太陽的真實位置,若堯在晚18時觀正南天星,需要等太陽西偏90度(落地)時刻,所以四點位置還需再東移90°,即:151.4°、241.4°、330.4°、61.4°,我們再查星表可以發現:緊鄰這四個角度的星分別是:星-張、房-心、虛-危、昴-畢。因“星”古稱“星鳥”;“心”宿之2古稱“火”,所以“堯典·四星”所稱的“鳥、火、虛、昴”正好全都出現在正南點的或左或右,8個(4對)星都有被堯命名的可能,因“鳥、火、虛、昴”較近或較亮,因而被命名為標誌星。

表1. 根據當代星位反推推堯代 (2400B.C.)星位

圖3.示意堯時代夏至和冬至黃昏時√南天星象。

可以看到夏至日的“心”(偏東3.9°)和冬至日的“昴”(偏西4.5°)分別位於正南向的左右兩側,兩星限定了堯年代的確定範圍大致為:2400B.C.±300年。因為如果正南點超出兩星範圍,則“四星”的命名可能沒有“火”、“昴”,如果考慮到春、秋星宿的限定,“四星”命名“限定”年代在2400BC-300和2400BC+100的範圍之間。

《尚書·堯典》中並沒有明確的觀星時間,但後代學者認為觀測時間只能“黃昏”,如漢代著名儒家古典解讀學者馬融(79-166年)解釋:“春分之昏,七星中。仲夏之昏,心星中。秋分之昏,虛星中。冬至之昏,昴星中。” 實際上“黃昏”觀星也是唯壹選項,因為如果是夜半或清晨,堯年代相差±6000余年,是極不合理的。我們復原“堯典·四星”時,假定了“黃昏”為日偏西90°,但“黃昏”究竟是何時,是古今學者的爭論焦點。如果按“堯典”說法,派四人分駐東南西北分管四季觀測,觀測時間是無法統壹的。晉後各代天文學家,都將堯時代冬至日躔由“危”前推至虛、女甚或牛、鬥之間,是因他們不懷疑堯生活於公元前2400年前後,但懷疑觀星時間可能會晚於18時之後。據現代對山西平陽(疑是堯都)的實地考察,地處北緯36°,日落時間分別為:春分18:12;秋分17:55;冬至17:21;夏至19:20。四季日落時差2小時,如果沒有計時工具,很難統壹四季觀測時間。夏至落日最晚,只能在19:20之後觀星,這樣,堯年代將被推算到公元前1000年。國內竺可楨等學者正是基於這壹猜想,推定《堯典·四星》為殷末周初(1000B.C),這種推定等於否定了《尚書·堯典》說法,或者否定了堯的存在。若按冬至17:21之後觀星,則堯年代可能推算為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如此大的差異,是“堯典· 四星”成為無解之懸案。

堯時代是否有計時工具,或者是否有對不同觀測時間進行換算的方法?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尋找答案。

1)農時的要求:堯時代的觀星,目的在於確定農時,觀星時間錯位會直接導致農時季節的錯亂,我國北方有“麥種壹月收三天,秋種三天收壹月”的農諺,就是說有些農時是不可以錯失三天的。觀星誤12分鐘就會錯判3°,歷法會錯位三天。以農立國的古代,壹定對定時觀星有所驚示,不會允許錯亂發生。

2)觀象臺與圭表:《史記正義》有引述:“堯都平陽”,即認為山西平陽是堯政治中心,近年考古發現襄汾縣陶寺“古觀象臺”以及觀測日影的“圭表”,印證了《史記》的說法。同時也證明了堯時代觀天的技能大大超出我們的想象。觀象臺設計有13柱、12個觀察縫的觀象臺(圖4.),

可根據清晨日出方位精確劃分24節氣,可見當時對太陽回歸移動與季節的關系已深諳熟知,兩分兩至的確定可依賴觀象臺的日出方位,而“四星”有可能是兩分兩至日的伴隨天象。在沒有“歷書”和“通信”的堯代,散布各地的民眾不可能遠赴觀象臺查看,只能在住地觀星推算農時。陶寺觀象臺被鑒定為公元前2100年左右,也在本文(上節)關於日躔宿度的估算範圍之內。

3)周天歷度:《尚書·堯典》說:“帝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可見堯時代已熟悉周天歷度,知壹年有366天,據《周髀算經》之“商高”篇:“古者包犧立周天歷度”,是說早在堯之前的伏羲時代,1)已建立了觀測太陽周天運動的度規。上世紀六十年代發現的賈湖遺址中有表達周天28宿的“蓋天模型”陶釜(圖5),據測定為公元前7000年。

陶釜拱蓋象征“天如蓋笠”,4個對稱短柱象征四季等分(兩分兩至),四柱間勻布4x7=28凸丁,象征周天28宿。另據中科院天文臺趙永恒等研究論文稱,28宿形成最符合公元前五--六千年以前的天象,與陶釜上的28宿互相印證。說明早在“堯典·四星”之前已有28宿,人們知道環天28宿的歷度(星宿之間相差的天數)。“堯典· 四星”是數千年技術積累的成果,知道“日躔宿度”與“時差”的關系,根據冬至天象可推知全年任意日期的正南星位。

《尚書》成書於公元前5世紀,它不是壹部記載天文數據的專著,在“堯典“篇中附帶的四星文句,表述簡略,難免引起各種歧義,但自然科學的規律卻是唯壹的,不允許有任何多義性解讀,必須依據自然規律給出確切答案,所以堯舜的定年只能有壹個結論。隨著考古新資料的不斷豐富,壹定會有更加詳盡的天文觀測數據出現,堯舜時代以及夏的歷史會被最終確定。西方近百年對古巴比倫泥板書的發現不斷地改寫著西方科技、文化史,將重大科學、文化事件的定年不斷前推,正在改變人們對古人智力的評價。中國也會出現同樣的情形,隨著地下、文史資料、天文考古的新發現,會不斷補實華夏古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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