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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與故事精選

1. 小說和故事的區別是什麽

故事和小說的區別

故事與小說,通常說來,兩者有以下區別:

壹是從材料來說,故事要有核心情節和精彩的細節,稱為故事核。故事核就像相聲的包袱壹樣,壹切都是圍繞這個核來展開的。講相聲開始是賣關子,等到把包袱壹抖開,人們就會發笑。寫故事也是先把讀者引向歧途,等故事核揭示了真相,故事也就完了。有壹篇故事叫“愛在肚裏”,是講有個包頭工送壹個女人住院,對她好得不得了,大小便都要她在床上拉在痰盂裏,說是怕她受涼,同室的女病人非常羨慕。可後來才搞清,包工頭與這個女的談戀愛,女的不幹了,男的要她退東西,她都退了,就壹個金戒指不肯退,男的就搶,女的就吃下去了,於是男的把她送到醫院,等戒指屙出來,他就把女的扔在醫院跑了。這個就是故事核。而小說則不同,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這樣的核心情節,它可以通過人物的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對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主題。

二是從表現方式上來說,故事用的是敘述的方法,小說用的是描寫的方法。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形態描寫和對話,故事就很少用。比如:那是壹個秋風習習的夜晚,高強手拿壹本雜誌,早早來到了電影院門前,只見壹張大大的海報映入眼簾:憤怒的天使,這是壹部從美國進口的熱門大片。他看了看表,7:02分,電影開映二分鐘了,她還沒來。是不是沒有看到我手裏的雜誌已經進去了?或者是出了什麽事了?他不停地看表,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是進去好還是再等等。就在這時,壹個身穿白連衣裙的姑娘飄然而至,黑黑的長發如瀑布般披在肩上,手裏也拿著壹本雜誌,烏黑的大眼睛上下掃描著高強,櫻桃小口微微壹啟,露出雪白整齊的牙齒:妳就是高強?高強沒想到她會這麽漂亮,激動得語無倫次:我,我是,妳,妳就是白潔?

這就是小說的寫法。如果是故事,就應該這樣寫:那天晚上,高強第壹次跟女朋友在電影院門前約會,兩人都手拿壹本雜誌做為聯絡標記。電影是壹部從美國進口的熱門大片,叫憤怒的天使,都開映二分鐘了,白潔還沒來,高強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是進去好還是再等等,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來了壹個穿白連衣裙披長發手拿壹本雜誌的姑娘,問他是不時叫高強,高強沒想到白潔這麽漂亮,竟變得語無倫次起來。

妳可以仔細比較這兩段表現方式的不同,就知道什麽是描寫,什麽是敘述。小說是寫的,更傾向於文學語言;故事是講的,更傾向於口語。

三是從表現的主體來說,小說是寫人的,所有的壹切都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場景、心理活動、語言、動作的描寫,都是為塑造人物形象服務的,都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情節也是由人物的性格所決定並發展著,有時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結局是什麽,只能按照書中主人公的性格向下走。如果把寫小說比作走路,事先只有壹個大概的方向,中途有岔道,有上坡下坡,充滿曲折,走到哪裏是哪裏。因此,壹部好的小說,留給妳的是那些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那些事。現在年輕人寫小說,是不管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的,說的都是作者自己的話,人物立不起來,活不起來,沒有鮮明的性格特征。

故事是寫事的,所有的壹切都是圍繞故事核進行的。文章所運用的各種手法目的都是先將讀者引向歧途,最後再引向故事核。故事核就像目的地,作者就像黑心的出租車司機,帶著讀者這個乘客兜圈子,繞彎路,欺騙他,引誘他,讓他看沿途的風光,最後到了目的地,乘客恍然大悟,大呼上當,跟妳繞了那麽多圈子,其實路這麽近,就在跟前。但乘客還是很高興,回為他沿途看到了非常美的風景,願意掏這個車費。因此,故事留給讀者的是事,人反而淡化了。好的故事,幾十年後不忘的還是故事本身,而不是故事中的主人公。當然,故事本身也能體現人物的性格特征,但這只是副是產品。

小說與故事的區別還有壹些,但只要抓住這些主要的就夠了。

參考資料:

紅袖添香 飄了

2. 歐·亨利短篇精選小說所有故事梗概

歐·亨利,美國幽默大師。他壹生中創作了300多篇短篇小說,本書從中精選出42個短篇,以饗讀者。其中《麥琪的禮物》、《警察與贊美詩》、《最後壹片葉子》和《溫良的騙子》,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經典名作。 他的作品以美利堅合眾國為廣袤的背景,勾勒出社會生活各個層面五彩斑斕、光怪陸離的畫面。 他筆下的故事構思奇崛,詼諧幽默,經常有荒誕不經的情節和意外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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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

3. 故事和小說有什麽區別

區別之壹:小說可以對某壹個人物進行心理刻畫或某壹些特定事件作描述,可以是壹個故事的截面,沒有結局,引發讀者的深思;而故事壹定得有個結局,否則就不是故事了。

區別之二:故事沒有人物心理刻畫仍然是故事,而小說缺乏人物心理刻畫則難成小說;小說的寫作手法比較精致,而故事寫作手法較幹脆簡潔。比如:看到別人吃東西,我也覺得肚子餓了。這是故事的寫法。看到他在吃東西,我的肚子不爭氣地響了起來,才發現自己早已餓得不行了。這是小說的寫法。

區別之三:小說可以展開大篇幅的環境描寫,而故事如果這麽做,會導致情節在閱讀感上的停滯。 小說重以描述及刻畫,而故事則以情節為主,線條簡潔明了。

區別之四:故事可以不用考慮人物在想什麽,只要把過程與結局說出來,就是故事。如上述《情劫》裏的壹段, 小說可以寫綺文的思想活動,不用寫她是否會跟楓壹起走,而故事就壹定要寫明她不肯與他壹起走了。

區別之五:從表現的主體來說,小說是寫人的,所有環境、心理活動、語言、動作的描寫,都是為塑造人物形象而服務的,必須符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征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小說的情節是由人物的思想決定而發展著,有時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結局是什麽,只能按照書中主人公的性格向下走。而故事的結局早已落定,只是其間的情節或曲折或復雜。

小說註重細節,故事講究情節。細節,是緩慢的甚至是靜止的,它捕捉人物心理壹閃而過的“鏡頭”,常常影射社會或日常生活所隱蔽的另壹面,並將畫面定格放大,讓讀者去思考,去體會。這就是所謂作品裏的“潛臺詞”。

而故事情節,是動態的,是壹種事件發展的必然過程,是組成故事中壹個個或大或小的懸念。嚴格說,壹些大家的“經典”小說,並非真正的小說。

當我們看完壹個故事後,在腦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常常會是它的故事內容,而不是故事中的人物。我們將故事轉述給別人時,只會記住那麽壹個有趣或難忘的“故事”,記得有壹個男人或女人給我們帶來了快樂或者憂傷的故事;而小說就相反了,它讓我們牢牢記住了故事中的那個人物,並將人物命運背後更多值得思索的東西帶給人們,引起人們的深思。

4. 故事與小說的異同是什麽

壹般來說,小說和故事可以具體區分為:

小說講細節,故事講情節。細節,是緩慢的甚至是靜止的,它捕捉聲色光影,捕捉為日常生活所隱蔽的壹剎那;情節,是流動的甚至是懸崖上跌下來的水,它是時間得出的結果,是壹個個或大或小的懸念。嚴格說,許多“經典”小說,是故事,並非真正的小說。比如歐亨利的壹些短篇。

小說與故事的第二個區別是:小說可以禁得起最苛刻的讀者不斷重讀,故事只堪讀壹次或幾次。若小說的理念是好看,故事第壹位,那麽,小說肯定要被電影電視等由於技術手段進步不斷出現的新的藝術形式所淘汰,畢竟電影電視不僅滿足眼睛還滿足耳朵。小說裏面要講故事,故事是小說的皮,不是骨。弱化故事,其實是增加小說的寫作難度。從此意義出發,或許還可以這樣說,小說是個體弄的小竈。故事是公眾吃的大鍋飯。

小說與故事的第三個區別是:信息量。小說可以成為壹個自給自足的世界,有自己的不可復制的郵局、街道、馬車、飛機。故事基本不提供信息,只是說事情,說人與人、事情與事情的關系。

小說與故事的第四個區別在於:藝術性。這體現在語言、結構、人物、立意這四方面。

小說的語言更精致,更新鮮,更值得咀嚼。“利安頭上冒汗了”,這是故事的語言;“汗從利安光禿禿的腦門上跳起來”,這是小說的語言。小說的語言常是多重角度的敘述,對壹件物,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表面到內在,而且作者本人的心理感受也常會加入其中吶喊助威,而故事的語言著眼於交代清小說的前因後果。講多了,就是廢話。

小說的結構迥環往復,是覆蓋森林的交響樂。故事要簡單,壹般呈線性,順時間的河床蜿蜓,不大關心空間。

小說的人物可以上升到符號,在說明壹種抽象的理念、態度的同時,它往往還是立體的,善與惡在裏面按不同比例混合著。故事裏的人物常為滿足情節而服務,扁平化、臉譜化,或者忠或者奸,很少走中間道路。

小說的立意比故事要困難,它得從大量的故事中淬取到那個“遁去的壹”。

我們看小說記住的是細節或者人物或者某壹個有意思的句子。我們看故事記住的是情節,且情節很快消失在壹大堆雷同的情節裏,除了情感的暫時被滿足,腦袋裏最後還是空空無壹。

或許還可以這樣說:故事是門,還是孩子的我們跌跌撞撞地摸到門,通過它開始了解世界。而小說,是我們進“門”後長大了有了真正的智力後所得出的思考。小說是故事的高級形式——就如***產主義是社會主義的高級形式?

而記敘文則是指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的文章,它屬於散文文體中的壹類基本文體。由於應用廣泛,寫作形式靈活多樣,在高考寫作中受到考生的青睞。記敘文的敘述方式多種多樣,有順敘,倒敘,插敘,平敘和補敘。

5. 論述小說與故事的異同

小說的本質是要塑造人物形象,而故事突出的是情節.

二者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內,故事裏可以沒容有鮮明的人物形象,而小說中必須有典型的人物.

也就是說,小說是否優秀的標準,在於是否塑造出了典型的人物形象,而故事優秀的標準是情節是不是吸引人.

在小說中情節為塑造人物服務,張顯人物的個性,而在故事中人物是為了情節服務,人物本身常沒多少筆墨.

或者簡單的說,當壹個人讀壹篇作品時,如果他最關心的是書中的人物的命運,那這篇作品就是小說;如果他最關心的是情節接下來會怎麽發展,而對文章中的人物沒多少想法,那這篇作品就是故事。

6. 請問小說和故事的區別

通俗點說,故事的概念就是“壹件事,二三個人,轉幾個彎。”

1.從材料來說,故事版要有核心情權節和精彩的細節,稱為故事核,故事核就像相聲的包袱壹樣,壹切圍繞這個核展開。

小說則不同,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這樣的核心情節,它可以通過人物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主題。

2.從表現方式來說,故事用的是敘述的手法,而小說主要是描寫。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描寫和肖像,故事就很少用。簡單來說就是,小說是寫的,更傾向文學性;故事是講的,更傾向口語化。

3.從表現主題來說,小說主要是寫人的,壹切都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場景,心理活動,語言,動作的描寫,都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服務的,都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情節也是由人物的性格決定並發展的。

故事是寫事的,所有的壹切都是圍繞故事核進行的。文章運用的各種手法目的都是先將讀者引向別處,最後在引向故事核,但繞彎子也要繞的巧,要適當的設置懸念,而不是故意的繞彎子,否則讀者就會對文章失去興趣。讀完壹則故事,給讀者留下印象的應該是事,而不是人物。

7. 小說和故事的寫法有何異同

故事較短 最長的頂多也就是達到小小說的字數左右,主要是描寫敘述主線人物,男女主角、各個配角、路人等等發生的壹個或者幾個故事,由此而引發的事情,重點可以描寫人物的內心世界體現壹定的觀點等等。 而小說則不同,首先是長短的區別,還有就是創作時間的長短小說創作的時間比較長,再則是內容豐富的程度以及配角的不斷更叠和各個事件中人物的的穿插細致程度可能在某壹方面不如故事來的精細,但總體的效果大體的框架等等是遠遠超出寫故事的程度的。壹般寫小說的時候首先是搜集題材創作的類型等,然後是寫出故事的梗概,選定人物的性格特點等等,接著就是寫出小說的總綱,然後壹步壹步的進行細致的描述(當然根據每個人的寫作特點每個人的創作風格也是不壹樣的,比如得到壹部好的武器,得到某種能力,獲得什麽樣的幫助等等) 寫某故事 選擇好要創作的 題材 重點突出:人物在 特定 時間 在某地點 與配角發生事情的經過,註意著重細節描寫 偵探破案類可選擇倒敘 等手法 如:在開始寫出結局(某人死掉),然後經過種種歷經千辛萬苦的排查找出真兇的過程,這壹過程中可以安排某些特定重點線索聯系人死掉或者喪失記憶等,中間部分可以因找不到線索而中斷,而後在特殊的巧合下發現重點線索(此處可以用穿越的方式來寫),而後發現了真兇後卻因為和自己或自己關系密切的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失散多年的人 或者其他等等都可,然後就是故事的結尾了。 希望能幫到妳 謝謝

8. 小說與故事的區別是什麽

小說與故事的區別

故事與小說,通常說來,兩者有以下區別:

壹是從材料來說,故事要有核心情節和精彩的細節,稱為故事核。故事核就像相聲的包袱壹樣,壹切都是圍繞這個核來展開的。講相聲開始是賣關子,等到把包袱壹抖開,人們就會發笑。寫故事也是先把讀者引向歧途,等故事核揭示了真相,故事也就完了。有壹篇故事叫“愛在肚裏”,是講有個包頭工送壹個女人住院,對她好得不得了,大小便都要她在床上拉在痰盂裏,說是怕她受涼,同室的女病人非常羨慕。可後來才搞清,包工頭與這個女的談戀愛,女的不幹了,男的要她退東西,她都退了,就壹個金戒指不肯退,男的就搶,女的就吃下去了,於是男的把她送到醫院,等戒指屙出來,他就把女的扔在醫院跑了。這個就是故事核。而小說則不同,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這樣的核心情節,它可以通過人物的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對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主題。

二是從表現方式上來說,故事用的是敘述的方法,小說用的是描寫的方法。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形態描寫和對話,故事就很少用。比如:那是壹個秋風習習的夜晚,高強手拿壹本雜誌,早早來到了電影院門前,只見壹張大大的海報映入眼簾:憤怒的天使,這是壹部從美國進口的熱門大片。他看了看表,7:02分,電影開映二分鐘了,她還沒來。是不是沒有看到我手裏的雜誌已經進去了?或者是出了什麽事了?他不停地看表,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是進去好還是再等等。就在這時,壹個身穿白連衣裙的姑娘飄然而至,黑黑的長發如瀑布般披在肩上,手裏也拿著壹本雜誌,烏黑的大眼睛上下掃描著高強,櫻桃小口微微壹啟,露出雪白整齊的牙齒:妳就是高強?高強沒想到她會這麽漂亮,激動得語無倫次:我,我是,妳,妳就是白潔?

這就是小說的寫法。如果是故事,就應該這樣寫:那天晚上,高強第壹次跟女朋友在電影院門前約會,兩人都手拿壹本雜誌做為聯絡標記。電影是壹部從美國進口的熱門大片,叫憤怒的天使,都開映二分鐘了,白潔還沒來,高強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道是進去好還是再等等,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來了壹個穿白連衣裙披長發手拿壹本雜誌的姑娘,問他是不時叫高強,高強沒想到白潔這麽漂亮,竟變得語無倫次起來。

妳可以仔細比較這兩段表現方式的不同,就知道什麽是描寫,什麽是敘述。小說是寫的,更傾向於文學語言;故事是講的,更傾向於口語。

三是從表現的主體來說,小說是寫人的,所有的壹切都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場景、心理活動、語言、動作的描寫,都是為塑造人物形象服務的,都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情節也是由人物的性格所決定並發展著,有時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結局是什麽,只能按照書中主人公的性格向下走。如果把寫小說比作走路,事先只有壹個大概的方向,中途有岔道,有上坡下坡,充滿曲折,走到哪裏是哪裏。因此,壹部好的小說,留給妳的是那些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那些事。現在年輕人寫小說,是不管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的,說的都是作者自己的話,人物立不起來,活不起來,沒有鮮明的性格特征。

故事是寫事的,所有的壹切都是圍繞故事核進行的。文章所運用的各種手法目的都是先將讀者引向歧途,最後再引向故事核。故事核就像目的地,作者就像黑心的出租車司機,帶著讀者這個乘客兜圈子,繞彎路,欺騙他,引誘他,讓他看沿途的風光,最後到了目的地,乘客恍然大悟,大呼上當,跟妳繞了那麽多圈子,其實路這麽近,就在跟前。但乘客還是很高興,回為他沿途看到了非常美的風景,願意掏這個車費。因此,故事留給讀者的是事,人反而淡化了。好的故事,幾十年後不忘的還是故事本身,而不是故事中的主人公。當然,故事本身也能體現人物的性格特征,但這只是副是產品。

小說與故事的區別還有壹些,但只要抓住這些主要的就夠了。

9. 故事和小說的區別是什麽

嚴格來說:

故事:"故"過去的 過去的事情 偏重事情本身

小說:虛構 應該有起承轉合 應該有各方面描寫 場景 人物 對話......即便有故事為原型,也屬於再創作

不過現在人們都把故事當成是哄孩子的“童話故事”開始胡編亂造起來

10. 小說和故事有什麽不同

無論是小說還是故事所構成的主體根源是相同的,都在於“敘事”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講故事。然而小說與故事之間又確有不同,所以我們只有從其相互的不同點中找出兩者的差別,盡可能的把握住小說與故事之間的區別。

首先從形式上小說與故事兩者表述的方式不同,故事講究的是敘述的方法也就是語言表達,而小說講究的是描寫的方法。基於此我們可以簡單的看到故事是壹種以語言作為表達形式,以口頭語言進行敘述的壹種文學,故事傳誦的主要方式就是以口頭語言將要“敘事”的情節講給他人聽,這壹講壹聽也就構成了故事的傳播方式。當然在故事的寫作中,為了增加故事的吸引力也不完全排除故事敘事情節的個別抒情、細節描寫和敘事點評,但在故事裏這些抒情、描寫和點評必須凝煉,它不能象小說那樣大手筆的展開。

小說是什麽? 小說是作者將感性的、人性的、切身的生活感覺經過構思與虛構寫在白紙上的文字遊戲,構思與虛構過程就是故事的臆造過程。小說的概念隨著時代的不同,經過多年的演變我們必須明確小說概念的時代性已不同於亨利·詹姆斯所說“壹部小說存在的惟壹根據就是它試圖反映生活”,這種理解曾使小說史上壹度出現過追求“表現之真實”。因為小說著重於敘事的描寫,作者在創作小說時為了使小說更純粹,更直接地進入文學的本質,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形態描寫和對話,往往會使有比較明顯的、強烈的詩性,進而使作品結構情節,具備有小說詩意的品質。為了使小說達到詩意的品質,小說“敘事”的表達方式就不能象故事那樣進行簡單的敘說,而是要求要求作者就小說的故事,人物,語言和思想,圍繞情節的需要加以描寫,讓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去理解小說的意境和小說所要傳達的思想。所以小說作為文字遊戲的理論性、條理性比故事更為系統。

其次是從內容上小說與故事情節層面不同。小說與故事的“敘事”都是由情節作為支撐的,所以在情節內容上可能相通,但因對情節的表現方式不壹樣,最終給人的感覺也不盡相同。故事應當是小說最基本的層面,小說的內容包含有故事的內容,是故事的延伸和拓展。故事註重的是情節和結果,所以求奇求變求曲折,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止於或等於其描述,寫故事的時候,故事大量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編排,所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拾撿和拷貝,所以要盡量把情節突現出來。小說註重的是細節和過程,所以求真求思求感人,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大於其描述,小說壹般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藝術想象,因此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提煉和超越,所以寫小說時往往要把情節線索隱藏起來寫,更多地刻畫人物形象、心理活動,更註重側面描寫故事註重情節的曲折與跌宕、結構的完整和嚴密,更著力於人物命運的把握和內心情感的刻畫與挖掘。故事追求的是情節更為完整,不在意細節的描寫(當然我們不排除故事的精彩的細節),故事的情節完整就是故事核心情節,也就是我們稱的故事核。小說就不同了,小說為了力求的是情節更加曲折,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它可以通過人物的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對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情節主題,通過對環境氛圍的描寫渲染故事的情節,所以小說缺乏細節就難以成小說。

敘述的結構、敘述的節奏、敘述的語言也是區別小說與故事的方法和手段。還有小說的修辭技巧了民可以用來作為區別小說與故事方法和手段。總之,小說與故事的區別方法還有,但這些主要的區別我們壹定要有所了解。在此就不面面俱到,就此罷手吧。

下面還是來談具體的。

“壹個漂亮的姑娘,天天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路人還是象往常壹樣匆匆走過。” 這只是很平常的壹件事,漂亮姑娘的出現並沒有引發什麽事情,所以這段文字也就沒有什麽實際意義,連簡單的故事都算不上,是多只是平鋪直敘了所見的壹件事情。可這樣的文字我們在小說或故事中又似曾相識過。因此,象這樣的文字只是流水賬式的敘述。

“好久沒有看到這麽漂亮的姑娘了。壹個漂亮的姑娘出現在這條街上,也不知從那天起,她天天都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他也天天會在這街上等待著她的出現。”好了,故事開始有了,但僅有這點不夠,因為在這裏還沒有我們所講的故事核——即故事的情節。“壹天,天下著小雨,急匆匆的行人從他面前走過,她也急匆匆從他面前走過,也許是她走的過於匆忙,只顧註視於她的他竟壹頭撞到了壹個路過的女子的身上,那女的尖叫壹聲,他趕忙收下手中的傘,在收傘時無意中雨傘又把那女子的裙子給掀起來了,那女子大罵“流氓!”,壹聲“流氓!”羞得他禮也來不及賠掉頭就走,“吱——”雨中的小車已把他撞到在地……。

他走了,路人還是象往常壹樣匆匆走過。”

怎麽樣?不過到這裏還只能算是故事,如果要使這故事成為小說那就要去將故事的情節展開來寫,如他撞女子和他撞車作者可以把這撞的細節展開寫也可以把這兩個不同撞聯想起來寫,還有可以把他看見姑娘的心裏感覺和他撞到女子身上時的心裏感覺描寫出來,那這當是壹篇小小說了吧?我們也可以在“那女子大罵‘流氓!’”後面構思其它的結尾。

最後我們來看看作者:楊柳含煙寫的征文《鬼非鬼》

從前,城外有壹所老屋,因為年代久遠,殘垣斷壁的庭院雜草叢生,院中壹棵老梧桐,茂密的枝葉蓋滿了整個空間,壹絲陽光好象也無法入內,真有點梧桐深院所清秋了。而屋內更是蜘蛛網的的樂園了。人們傳說這老屋壹到晚上會經常傳來近似鬼的哭聲,便認定這老屋經常出沒惡鬼,所以大家壹提到老屋往往毛骨悚然,誰也不敢靠近,更不敢在裏面住宿。

壹天,有壹個人自稱膽大包天,“我要進這老屋住壹晚上”說完真的進去了。稍後,又壹個自稱膽子大的人聽說這裏經常鬧鬼,也想試試自己的膽量,打算到裏面住宿。他推門準備進去,這時先進去的那個人認為推門的是鬼,就用力把門堵住,不讓鬼進入。而後來這個人也認為屋裏有鬼。於是兩個“鬼”互相爭鬥起來,也沒有分出勝負,壹直搏鬥到天亮,裏面的那個人已筋疲力盡,好奇心促使他看個究竟,自言自語到:這鬼還蠻厲害的啊。於是悄悄地把門打開。而後來這個人也累的癱坐在門口,心想,天亮了,我守住門口,看妳這惡鬼光天化日下逃到何處。這時門開了,等到雙方都看清楚了對方,才驚訝的目瞪口呆了。

原來,兩個都是人而不是鬼。

故事的第壹段為了把讀者引向歧途,對故事的場景進行了必要的描寫,但作者把握住了寫故事的尺度沒有在這裏過多的用筆,(如果作者在這裏過多展開就會導致故事情節在速度感上的遲滯。)而是直指故事核心情節去揭示鬼非鬼的真相,故事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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