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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殺材料

壹位年輕的母親,在留下最後壹張紙條後,與女兒失去了聯系。

經過近十天的尋找,終於在嘉陵江邊找到了,不過隔了陰陽。

根據警方的報告,是這位母親帶著她的女兒跳進了河裏。當她發現時,她女兒被綁在她媽媽身上。

我媽才33歲,女兒才7歲。

看監控,母女倆壹起戴著口罩走出自住小區,才消失。當時小女孩在蹦蹦跳跳,很活潑。

後來母女倆去了距離小區300多米的嘉陵江邊,再也沒有她們的蹤跡。

那個7歲的小女孩大概做夢也沒想到,和媽媽高高興興地出門,就意味著去了另壹個世界。

這壹幕很尷尬。

我不禁好奇,她為什麽要自殺?帶上妳自己的孩子?

前夫說:他們已經離婚很多年了,女兒和前妻住在壹起。他每月支付贍養費。

這幾年,前妻沒有工作,還完房貸,壹個人帶著女兒生活,非常辛苦。雖然他總是給生活費,而且經常給的更多,但很可能沒用。

前妻有輕度抑郁癥,可能是因為壓力太大。

他還說,前段時間,前妻曾要求他復婚,但他拒絕了。可能多多少少刺激了她。

該女子對家人的遺言也被曝光。

她說:“以後不要再讓我女兒的爸爸給贍養費了。不知道怎麽熬過去。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決定把女兒帶走。”

離婚多年,壹個人苦苦掙紮,復婚無望。他陷入了感情崩潰的邊緣,最終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帶著自己可愛的女兒壹起走。

這是令人遺憾和悲傷的。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公眾也眾說紛紜。

壹方面是說即使婚姻不幸,母親也要堅強的活下去,不應該帶著女兒去自殺,不應該把自我的痛苦、抱怨、無奈、痛苦強加給孩子。

即使是父母也沒有權利剝奪孩子的生命。

這是自私的。

壹方面說:歸根結底,孩子的父親有沒有給贍養費?如果是的話,為什麽她在遺言中說她再也不用給了?

如果不趕緊給,壹個女人帶著孩子,沒有工作,還有房貸,怎麽生活?自私在哪裏?

如果是這樣,不幸的婚姻確實是她絕望的罪魁禍首。

……

她把孩子帶走是自私的嗎?

從理性的角度來說,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任何人都不應該隨意自殺或放棄,更不應該別無選擇,被別人剝奪。

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也絕對沒有這個權利。

壹個7歲的孩子,像壹朵花,據她爸爸說期末考試考了雙100。我覺得她應該是個乖巧的孩子。

她真的不應該承受“父母婚姻不幸”帶來的傷害,不應該卷入老壹輩的感情糾葛,不應該被壹個母親的壹哄而死。

她,還年輕,還有很多青春,很多美好的時光,會有自己的好朋友,男朋友,自己的婚姻和孩子,自己的生活。

但是現在,什麽都沒有了。

從這層樓來看,她媽媽帶她去河邊確實不對。

但我不是當事人,我沒有經歷過她所經歷的生活,經歷過她所經歷的婚姻,我無法理解她所面臨的痛苦和無助。

如果不是真的無法忍受,她不會想用這種最糟糕的方式來逃避生活的艱辛吧?

如果不是真的忍無可忍,她也不會冷靜理智到草草結束自己的生命,奪走孩子的生命吧?

我只是對她充滿了遺憾和深深的遺憾。

不幸的是,她最終沒能熬過那段黑暗的時光。不幸的是,她最終沒能在那片苦海中幸存下來。

後悔自己年輕經歷了人間苦難,後悔自己不能擺渡苦難,不能放下痛苦,找不到心中的光明,後悔自己絕望的離開。

至於女方前夫,有沒有給贍養費?

我想他付錢了。

這個問題在權威調查下是無法證偽的。

離婚的時候,總會有壹個贍養標準。給不給,查轉賬記錄就清楚了,給多不給,也是壹目了然。

想必在前妻和女兒的《妳去哪兒》之後,他就不會睜眼說瞎話了。只是為了他。難道不是悲劇的見證人嗎?

目前至少他沒有推卸責任。

而婚姻的不幸,很多時候都是兩個人造成的。

是雙方的矛盾,沒有及時發現、調和、解決,是積怨和不理解,是對人格三觀的不妥協,還是感情上的不合,是壹方的偏差。

無論哪種,都可能是婚姻失敗的導火索。

壹場本想白頭偕老的婚姻中途分道揚鑣,實在可惜。

所以婚姻難免會經歷挫折,只是她沒有挺過去。

但這個前夫應該還是有好的地方的,不然壹個有自殺傾向的女人不會主動要求復婚的。

只有上訴無望的時候,我們才會更加難過和失落。

大概,壹個女人,不怕身體吃苦,也能咬牙堅持住。

恐懼是害怕心理上的痛苦,情緒上難以承受,那就是絕望。

不被發現,不被理解,不被關註的情緒崩潰是致命的。

還記得去年四月,壹位27歲的母親帶著三個兒子從橋上跳下,四個兒子都死了嗎?

母親在遺書中寫道:

“我真的忍不了。自從生了雙胞胎,我就壹夜沒睡。

當然,這是媽媽們要走的路。我不怪它。我總是能壹個人照顧三個孩子。

但是,盡管如此,沒有人真正理解我。這些年我真的每天都在崩潰的邊緣。"

“我真的撐不住了,我真的累了。每次不管發生什麽,只要娃娃生病了或者出了什麽事,第壹責任肯定是我,而不是我照顧不周。

我是個沒用的人。我沒有技術和能力,連最基本的寶寶都照顧不好。"

她還患有抑郁癥。

同樣,我們也無法判斷她的行為是對是錯,但她內心的煎熬,她無法跨越的起伏,是多重的。有壹個人沒日沒夜的照顧孩子,是沒人理解的辛苦,是不體貼的長期煎熬。

壹個女人,在婚姻中,缺乏愛,感覺不到關心和照顧,所以當她獨自面對孤獨和艱辛時,很容易承受太重的枷鎖,也總是更容易束縛自己,痛苦。

曾經在網上看到壹段話:

這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太高了。我們要努力,要自律,要美麗。

結婚了要照顧家庭,要孝順,要溫柔。有了孩子,我們還要養孩子,還要兼顧工作和家庭。

為什麽沒有人告訴妳要快樂,要做自己,要愛自己?

所以今天,我特別想告訴妳,作為壹個女人,妳不必什麽都不放在心上。當妳堅持不住的時候,停下來,不要忍著不說壹句話。

妳可以大聲說出來,大聲喊出來,大聲喊出來,尋求幫助。那沒什麽。

有很多時候,妳不必活得太多,也不必犧牲自己。至少懂得愛自己,然後懂得壹些擺渡苦難的方法,才有活下去的力量。

不是嗎?

最後,我想說:

或許,我們每個人天生都是孤獨的,都需要別人的理解和溫暖。或許,我們每個人天生脆弱,在人生的每壹個過程中都需要周圍人的理解。

在我們撐起的所有力量背後,希望有人能真正理解我們的難處,愛我們的喜怒哀樂,守護我們的敏感與無助。

那麽,我們也願意和這樣的人去愛,去理解,去奮鬥,去體驗生活...

這是壹個美好的願景,但如果生活不能事事如意,事事苦澀,請學會自生自滅,記住妳還有自己,父母,孩子,還有明天...

畢竟活著更有希望。

(文章素材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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