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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女作家有哪些 [4位民國女作家***憶"男性史"]

兒童的性別角色社會化始於家庭,其機制是性別期望、性別認同和模仿。女作家冰心曾指出:童年有許多印象、許多習慣,深固地刻畫在她的人格及氣質上,而影響其壹生。兒童性別觀念的萌發,與父母親的思想觀念有很大關聯。20世紀初,為人父母者的性別觀念多少都受到傳統性別偏見的影響,只有少數接受外來文化熏陶的先進人物才能以平等精神對待子女。如,梁啟超之對梁思順,康有為之對康同薇。

冰心:“男性化”的童年

冰心(1900—1999)生於庚子之役的動亂年月。1901年春,才五個月大的冰心跟隨父母移居上海。1903年,冰心的父親籌辦煙臺海軍學校。因母親多病,冰心整天跟在父親身邊,目睹了他的種種工作,“得到了連壹般男子都得不到的經驗”。為了方便起見,她總是身著男裝,父母叫她“阿哥”,弟弟們稱她“哥哥”,弄得她自己也忘其所以了。據冰心自述,她的童年沒有絲毫少女氣息,沒有同齡女伴,沒玩過娃娃,沒學過針線,沒有脂粉,沒戴過花。冰心兒時的理想是像父親那樣,做“裘帶歌壺,翩翩儒將”,“並不曾想到我的‘性’阻止了我作他們的追隨者”。11歲時,冰心回到故鄉福州。因為這個轉變,她才從父親的身邊回到母親的懷抱,開始了她的少女時期。她說,若繼續以前的生活,“我很容易變成壹個男性的女人”(冰心:《我的童年》,1942年寫於歌樂山,收入《冰心七十年文選》,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99頁。)。

冰心的父母對待女兒的態度是20世紀初的特例。冰心的父親謝葆章(1866—1940)服役於洋務運動的產物——晚清海軍,曾親歷中日甲午海戰。他曾到英、日、法、意等國訪問,並與深諳西方文化的啟蒙思想家嚴復交往甚多。因為有壹個在教會書院裏執教的兄弟,謝葆章的四個孩子都是他親自請教會醫院的女醫生來接生的。“男尊女卑”的傳統偏見並未占據謝葆章的頭腦,他對子女的培養方式,如衣服、玩具、行為,並沒有因性別不同而刻意區別。冰心在寬松的男人世界中超越了性別偏見對女性成長的負面影響。她所說的“男性化”趨勢,是指缺少“娃娃、脂粉、女紅”之類的女性外部氣息,而這恰是傳統性別期望賦予女性的特征。冰心“翩翩儒將”的夢想也說明其性別認同不同於壹般女孩子,她更多地模仿父親。而她11歲以後回到母親身邊所產生的歸屬感,則標誌著其性別認同的變化:由模仿父親轉向模仿母親。

丁玲:與童養媳的命運抗爭

丁玲(1904—1986)在4歲時喪父。1909年丁玲的母親余曼貞在丈夫去世後,毅然攜子女離開夫家。1911年余曼貞嘗試進入湖南常德女學堂,以30歲寡婦的身份上現代新學堂,追求自己的前途。她所處的時代正值社會先覺以興女學來達到強國保種的目的。余曼貞全力投入社會工作,參與組織婦女儉德會,籌備成立平民工讀女校。年幼的丁玲覺得自己像個童養媳似的被寄養在舅舅家中。在童年丁玲的眼中,父親是壹個意誌消沈、沒出息的大家子弟,甚至是個敗家子;舅舅雖不像老夫子,口頭上講些“民權”,但打起傭人來則非常兇狠;舅媽是個想充男人的怪女人。丁玲少年時堅信,舅舅就是土豪劣紳惡霸,沒有他的被打倒,就沒有她自己的解放。失去母愛的陰影籠罩著丁玲,她筆下的那個病態的莎菲女士,不少素材就源於童年的生活。

丁玲的弟弟夭折了,母親痛不欲生,姨媽說:“要是冰之丁玲的原名為蔣冰之。她改名以示與舊家庭的決裂。死了也好壹點……”要她女兒家又有何用呢!這給丁玲的心靈帶來了極大創傷。她總想替代母親心中留給弟弟的位置,怕辜負母親的期望,以致她的戀人胡也頻也以“妳的壹個新弟弟”來取悅於她。丁玲對異性的認知過程很復雜,其中既有對像父親、舅舅那樣男性的排斥心理,又有對死去弟弟的補償心理。丁玲在反抗舅舅給她的童養媳似的性別期望,與渴望模仿母親上女學堂的性別認同的夾縫中生存。她愈是想模仿母親,愈是痛恨舅舅給她的教育方式,以至於十幾歲的丁玲“處處與壹個男孩子沒有什麽不同”。她在自傳中記載了她在1919年五四之後,與舅舅抗爭而剪了短發,又進而批評舅媽的小腳是封建束縛。(丁玲:《丁玲自傳》,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9頁。)母親順應社會變革成為新女性的楷模,也號召著自己的女兒反抗禮教束縛下的性別偏見。

正如人類學研究得出的結論那樣,性別角色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同文化中經過系統的性別角色社會化形成的。絕大多數兒童並不能區分兩性特征,只是從家長那裏得到男女的朦朧概念。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所表現出的性別期望,及子女對父母的模仿所表現出的性別認同,是兒童性別社會化的機制。因而,父母的性別觀念在兒童的性別角色社會化過程中占據重要位置。

這些女作家正如謝冰瑩所言,幸運地生在詩書之家。在20世紀初新舊文化、東西文化碰撞、融合的間隙,她們得到了沐浴新風的機遇,這是壹般女子所不具備的。但由於各個家庭對新文化的態度不同,如冰心的家庭是新式的,謝冰瑩的家庭是新舊鬥爭結合的,丁玲雖然有位新女性的母親,但仍在舅舅的舊式管教下——所以,她們所受的家庭教育也因之不同,其性別觀念的萌發也就多樣紛呈,但不容忽視的***同之處就是禮教束縛下的性別偏見在她們幼小的心裏已無立錐之地。

蘇雪林與廬隱:我在女校的日子裏

蘇雪林(1897—1999)在追憶其早年為求學與家庭抗爭的經歷時說:她當時吃不下,喝不進,進退兩難之際,幾次想投水自盡。多年以後,她分析那時的心理道:既不是求壹時之名聲,也不為將來在社會上謀個職位,享受榮華富貴。那是壹種盲目的抗爭,像枝條破土,隱泉噴吐,似乎有壹種難以抑制的力量在身體中支持著自己,就像壹只撲火的飛蛾,要麽撲滅火,要麽自己被燒死。她當時只有壹個信念:朝前走,追求光明的未來。20世紀初,啟蒙思想家把“強國強種”的希望寄托在新式女子教育上,“興女學”成為強國的火種。年輕女子違背禮教閨訓走出家門求學,正像蘇雪林所言,是意識深處做人的本能使然。對於女性而言,走出家庭步入學校,重要而又艱難。但她們所要面對的學校教育是如何看待性別差異的,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民元學制規定,初等小學可以男女同校,高等小學以上均男女分校。女子教育的方針是培養賢妻良母。1914年,教育總長湯化龍強調,女子教育以使女子修養其心性,“以致密之理想、耐勞之習慣指導兒童”。女子職業教育要“以家政為重,兼及手工、圖畫、刺繡、造花各科”(《教育公報》第8冊,1915年1月。)。當時的女校管理如同監獄,女生不準會男客。有的女校直到1920年還在檢查女學生的信件,不準女生往學校外面打電話。有的女校還規定男教師須滿50歲,應留胡須,講課時不準看女學生,應雙目仰視。

女作家廬隱(1898—1934)曾自述她在女校的經歷:“在這個中學時期中,本來是我的黃金時代,誰知我的活潑快樂的童年,竟銷滅於這如牢獄似的學校生活中,至今想來,對於當時那種專門以壓迫手段的學校教育,猶覺不寒而栗了。”“除了教科書以外,什麽都不許看,小說尤其在嚴禁之列。”學校的生活實難“使我滿足”,許多人竟不知不覺發生了同性愛,於是壹對壹對的假夫妻,便充滿於校園與寢室裏了。“我也曾被人拖過壹次。”(廬隱:《中學時代生活的回憶》,寫於1934年,見《廬隱集外集》,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9年,第444頁。)嚴格的女校教育本意是防止男女越軌,培養賢妻良母,結果適得其反地造成年輕女子由於過分壓抑而發生性別意識偏差,竟至產生“同性愛、假夫妻”。這種情況在二三十年代的女校中屢有發生。據丁玲回憶,她就讀的湖南桃源女師,全是女孩子,把男孩子隔得太遠,同性戀之風傳染得很厲害。她們常像男女之間那樣因誤會鬧別扭,又相抱痛哭。甚至在某些女教師的倡導下,女校的學生私下結社搞獨身協會,嚴懲違約出嫁者。(丁玲:《丁玲自傳》,第19頁。)

民初婦女參政運動的熱潮,註定以培養賢妻良母為宗旨的女子教育將被時代淘汰。不能打破性別偏見的女子教育,無法帶給女學生光明的前途。欲塑造男女青年完全的人格,必先有合宜的學校。男女同校就是本著這壹原則促成的。五四以前,上海基督教青年會曾就“男女同校問題”開辯論會,結果以反方否定男女同校獲勝,由此可窺見當時社會氛圍之壹斑。男女教育平等是婦女解放的重要前提之壹。五四以後,要求男女教育平等的呼聲日高,鄧春蘭的“男女同校書”像星星之火在教育界引起了燎原之勢。先進人士蔡元培、胡適等紛紛支持男女同校。蔡元培指出:“改良男女的關系必須有壹個養成良好習慣的地方。我以為最好的是學校,外國的小學與大學沒有不男女同校的。”但壹些反對男女同校的人固執地認為,若打破禮教大防,必會發生種種破壞道德風俗的怪現象。有人誣蔑男女同校,“既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覺?什麽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廟”。

本文節選自《女子之不朽》,李國彤/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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